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发展的通知
一、发展目标
通过3-5年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平台经济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服务平台,发展一批信息消费、家庭服务、健康医疗等细分领域平台,金融、科技、信息、商务等配套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20年,全市引进2-3家行业内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平台经济企业,建成4-6个产业突出、配套服务水平较高的市级产业经济集聚平台,使我市平台经济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在全省明显进档升位。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主导产业互联网平台。鼓励锂电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不锈钢材料、铜材料等行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工业互联网行业特色平台,支持“电动宁德”平台、智慧停车信息共享平台做强做优,探索打造全国锂电回收利用平台,推动正威东南总部项目建设,争取布局有色金属交易平台,积极构建行业上下游集聚的全产业链,形成资源优势互补较为完善的配套供给体系。力争到2020年培育2-3家主导产业互联网行业特色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交投集团、城建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水产品、食用菌、电机电器、茶叶、道地中药材、特色水果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专业市场,打造优势产业电商营销平台。积极推动食用菌产业、花卉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京东中国特产•宁德馆”“苏宁易购•宁德馆”;支持下乡的味道、十方田民富商城、海参交易平台等做深做精,成为省内领先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全面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继续推动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和农村电商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寿宁、柘荣、古田、屏南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推进福安、霞浦、周宁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探索搭建跨境电商平台。借助亚马逊等跨境电商平台,推动搭建节庆工艺品礼品跨境电商平台、电机电器等产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探索产业转型升级新途径,努力培育跨境电商新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发展物流专业服务平台。支持耀泰物流等有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打通各快递物流平台数据接口,打造宁德本土物流企业开放式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利用我市不锈钢新材料产业优势,打造不锈钢物流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和引进无车承运平台项目,提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支持建设城市配送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城市配送资源整合与协同共享。力争到2020年,建成1-2家较为完善的互联网物流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 邮政管理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积极培育细分领域平台。聚焦信息、旅游、文化等新兴消费领域,引导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健康养老、旅游出行等产业强化要素和市场整合,推进互联网+旅游、农业大数据、渔旅融合、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新零售服务等平台建设,鼓励打造个人新兴消费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逐步健全平台经济支撑体系。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数据共享,加快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应用服务体系,配合推动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深化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宁德和智慧城市建设,搭建宁德市城市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宁德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宁德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积极打造“智慧海洋”宁德特色样板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数字办、市场监管局、交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宁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建立信用一网通、双公示系统、红黑榜系统、联合惩戒应用系统。加大宁德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开放力度,利用平台数据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体系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数字办、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建立推动平台经济加快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和推进平台经济发展工作,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落实任务分工,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化分级协调、跟踪服务,实施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制度,充分听取平台经济参与者的诉求,及时协调解决平台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平台创新发展和吸纳就业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政策扶持。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平台经济扶持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在鼓励政策、市场环境、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信网络、信息化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有优势、有潜力的平台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开展示范创新。积极组织申报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争取扶持资金,设立市本级平台经济专项发展基金,鼓励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突破平台经济建设,加快我市平台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数字办、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促进健康发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集中统一、安全稳定的平台,加强对平台的日常监测,科学合理界定平台责任,加强平台经济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平台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人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