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关于购买2017年赴日本、俄罗斯执行湖北省融资租赁企业“走出去”任务团组行程服务的公告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今年11月12日至19日“2017年赴日本、俄罗斯执行湖北省融资租赁企业‘走出去’任务团组”在日本、俄罗斯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服务名称:2017年赴日本、俄罗斯执行湖北省融资租赁企业‘走出去’任务团组行程服务。
服务内容:团组在日本、俄罗斯期间所有行程服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因公出国1人,8天2国,出访人员乘坐经济舱。另有5家企业6人随行,团组共计7人。
二、行程
11月12日北京-莫斯科
参考航班:SU201 02:05-05:25
乘国际航班前往俄罗斯莫斯科。
11月13日莫斯科-圣彼得堡
参考航班:SU6038 21:40-23:10
上午:拜访莫斯科嗒干斯基区政府。
下午:拜访莫斯科工商联合会。随后搭乘国际航班前往圣彼得堡。
11月14日 圣彼得堡
上午:拜访圣彼得堡实业理事会。
下午:拜访欧亚国际事务合作协会。
11月15日 圣彼得堡-莫斯科
参考航班:SU039 16:20-17:45
莫斯科-东京 参考航班:SU264 20:00-11:40+1
上午:拜访圣彼得堡区招商局。
下午:前往机场,搭乘国际航班前往日本东京,经转莫斯科。
11月16日东京
上午:抵达东京。
下午:拜访拜访日中经济发展中心。
11月17日 东京-大阪
上午:拜访株式会社三井住友融资租赁。
下午:前往大阪。
11月18日 大阪
上午:实地调研中央批发市场本场。
下午:实地调研黑门市场。
11月19日大阪-上海
参考航班: MU748 16:50-18:20
上午:实地调研鹤见交易市场。
下午:乘国际航班返回国内。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中国离境到回国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含:国际旅费、 城市间交通、住宿、伙食、公杂、签证、保险及其它不可预见服务。
四、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五、报价内容
报价按每个人进行报价,对随行企业暂不报价,中标单位按照企业需求另行确定价格。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从中国离境到入境中国期间的国际机票费;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用;
中介服务费;
境外保险费及境内签证费;
开具票据的税费。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10天,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10:00,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验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其它要求
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标明实际发生额,节余部分发给个人,按照鄂财行发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非匿名文件为废标。
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70%款项,其余款项待活动结束并收到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合同签订须知
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合同双方为湖北省商务厅与中标单位。
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八、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内贸处
联系人:彭国坚
电 话:027-8571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