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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关于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

2018-05-17

日前,《民航局关于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该《指导意见》是民航抢抓航空物流业发展新机遇的现实任务,也是补齐民航行业货运发展短板的具体举措,对加快推进民航强国建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民航业和物流业是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产业。近年来,我国航空物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很突出,服务能力不强、运行效率不高、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消费需求仍有较大差距。随着电商、快递、冷链等现代物流市场的高速发展,航空货源结构性变化愈发凸显,对航空物流服务的要求不断升级,迫切需要完善航空物流业发展政策,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客户为本的价值取向,聚焦影响航空物流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抓住提质增效的“牛鼻子”,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着力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航空物流信息化、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发展,构建高效、绿色、安全、可靠的航空物流服务体系,更好发挥航空物流推动临空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对现代物流的需要。根据《指导意见》,航空物流业发展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市场主导、创新驱动,标准先行,绿色发展,统筹协调、融合发展等基本原则,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到“十三五”末、2025年两个阶段,航空物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指导意见》围绕深化对航空物流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升航空物流效率、大力推进融合发展、完善行业管理和优化实施路径等提出了9项主要任务:不断深化对航空物流发展规律的研究把握,深入研究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发展规律;着力优化航空资源配置,全面提高航空物流信息化水平,切实提高地面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完善货运安保链条管理,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通过创新航空物流产品体系、鼓励传统方式与新业态融合发展、完善临空经济产业体系、大力推进多式联运等措施,创新推进融合发展;加快完善统计评价管理体系,扎实开展物流信息化、物流标准化、管制代理人、空铁联运等综合工程示范。

“一关两检”的能力和效率是对航空物流时效性产生重要影响的关键因素之一。为此,《指导意见》提出深化与海关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合作,实现跨关区、跨机场通关互认,积极推行空中报关、电子报关、预约通关等便利化通关措施,推动航空物流高质量、高效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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