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解读
为促进我省老字号更好地适应消费需求新变化和“互联网+”新趋势,提升品牌价值,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20条举措,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老字号企业整体营收规模超过2000亿元。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老字号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服务理念,承载着中华民族工匠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巨大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自2006年商务部启动“振兴老字号工程”以来,我国老字号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一批老字号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也有部分老字号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难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我省老字号发展还存在着传承创新动力不足、企业机制僵化、支持和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对此,国家、各相关省份相继研究出台意见,立足保护传承,着力改革创新,旨在通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老字号传承与创新有机结合,引领老字号品牌迈向高端化、国际化,充分发挥其在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二、具体目标 《意见》提出,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老字号企业整体营收规模超过2000亿元,其中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和品牌价值超过100亿元的企业均达到10家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品牌影响力大、彰显山东特色的老字号骨干企业。 三、措施要求 《意见》提出了4方面、20条具体措施: 在加强老字号传承保护方面:要求加强老字号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实现活态保护与传承,并对具有独特历史意义的老字号濒危传统工艺项目实施抢救性记录;加强老字号传承队伍建设,通过开展资格认定、校企合作共建、开展研修培训等形式,培养工匠队伍,提高技艺水平,增强传承后劲;加强老字号原址风貌保护,对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老字号旧址,优先推介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实行原址保护,同时将老字号特色街区建设列入城市规划、编制保护规划,并在拆迁改造中充分考虑老字号的历史价值、信誉优势和商业价值;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老字号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商业秘密保护等方式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增强维权意识,并依法打击侵犯其知识产权行为。 在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方面:深化老字号产权制度改革,鼓励各种所有制成份的老字号企业开展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和发展活力,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为老字号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推动老字号管理创新,指导老字号企业全面提升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成本管控、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鼓励老字号建立健全科学激励、决策和用人机制,吸纳各类优秀人才;促进老字号产品创新,通过研发新品、优化工艺、改进包装款式等,融入更多现代元素,适应新一代消费群体的时尚消费需求,提升年轻一代对老字号品牌的认知度;加快老字号经营模式创新,推动老字号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积极扩大进出口,推动老字号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实现商旅文融合发展;进一步壮大老字号队伍,对发展优势明显、暂受瓶颈制约、经营困难等不同情况的老字号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施策,激活品牌价值,并持续做好挖掘认定,吸纳到老字号队伍,发扬光大老字号品牌。 在强化老字号品牌宣传推介方面:要求促进老字号品牌技艺普及推广,指导老字号企业规范使用标识,增强品牌的公众认知和传统工艺的社会认同,体现历史文化特色;搭建全方位展示交流平台,实施山东品牌中华行、网上行、环球行活动,切实提升我省老字号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弘扬老字号文化,充分挖掘提炼老字号蕴含的诚信理念和传统文化,广泛应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老字号品牌历史和优秀文化,提升文化传播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老字号企业与海外长寿企业联系沟通,建立联络渠道,促进互相交流。,宣传优秀中华文化。 在优化老字号发展环境方面:要求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完善金融服务、强化标准引领、优化公共服务、加强人才培养、实施动态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等7项措施,形成推动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工作合力,全面开展好服务老字号企业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