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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竹材(笋)精深加工项目的通知

2017-09-14

永安市、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林业局:

省林业厅下达我市2016年度竹材精深加工项目资金1300万元,经市林业局审核批复,同意实施项目16个,其中:下达永安市资金500万元,实施项目5个;下达尤溪县资金300万元,实施项目4个;下达沙县资金300万元,实施项目4个;下达将乐县资金200元,实施项目3个。

根据相关县林业局申请,2017年7月至8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部分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有部分项目验收不达标,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投资未完成。部分项目未按申报内容完成总投资计划,导致项目无法验收;2、投资核算不严谨。一是部分项目将其他年度的投资资金计入2016年项目投资总额;二是部分项目在核算总投资时,未扣除可抵扣的进项税。

请项目验收不达标的县,在nth="11" day="3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再向市林业局申请重验。请尚未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的县,对照上述问题做好自查,并加快项目进度。2017年12月31日后,我局对2016年度的竹材精深加工项目将不予验收。

各有关县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项目跟踪和资金监管。到今年底,没有经过验收和验收无法达标的项目,必须将补助资金全额收回,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结余资金的处理工作。

三明市林业局

nth="9" day="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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