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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三部委关于印发《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7-09-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能源局:

为贯彻“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推动半导体照明节能工作,引导半导体照明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制定了《半导体照明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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