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鸣放人民防空警报的通告
2017-09-17
为增强各族市民群众的防空防灾自救意识,倡导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市人民政府定于2017年9月18日在全市鸣放人民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鸣放起止时间:
2017年9月18日上午12时至12时19分。
二、警报内容: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信号间距时间为5分钟。
三、防空警报鸣放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各类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