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分享
搜索

关于举办生态丰宁摄影展览的通知

2017-09-18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关于举办“庆十九大、学塞罕坝,生态丰宁”摄影展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摄影爱好者: 在举国上下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在全省上下学习弘扬“塞罕坝精神”之际,为落实市委2017年72号《通知》:“举办一场生态文明展览”的精神,贯彻县委“学习塞罕坝,加快走新路”的指示精神,展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由宣传部牵头,在全县举办一次“生态丰宁”摄影作品展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作品要求 凡反映丰宁境内的生态建设,展示生态建设者风采、精神面貌、生态成果的纪实、艺术摄影作品均可参展,数码照片应为不少于3M的电子文件,胶片作品小样及底片一并投送,拍摄时间不限。欢迎报送本乡镇、本单位反映生态建设的人文照片或组照,纪实照片需要写百字以内说明,风光艺术摄影需要拟题目并注明拍摄地点,作品按纪实类和风光类展出。 二、参展作品的作者,身份年龄不限,需在投稿时注明身份、年龄、作者地址、联系方式,供作品展出时使用,同时欢迎以单位形式投送组稿。 三、征稿时间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征稿,10月31日截稿,随即统审,编辑展出。 四、投稿地点 稿件投送县政府四号楼三楼3004室,收件人李婷婷,网上投稿丰宁门户网邮箱fnmhw2010@163.com,联系人:李婷婷,联系电话:8086080 注意:所有稿件请标注:生态丰宁摄影 五、稿件评选 凡按要求时间投送的稿件截稿后将由组委会指定专业人士组织评选,为鼓励全民关注生态文明的热情,本次征稿不设明细奖项,入选作品均展出,凡展出作品均收入生态丰宁摄影作品集,根据作品质量,每幅给予50-200元版权费,并赠送生态丰宁作品集一册。凡入选展出作品,县里在以后印刷对外宣传品中有权无偿使用。 中共丰宁满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17年9月18日

相关园区政策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