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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放管服”云平台项目引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批复

2017-09-18

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你委《关于“放管服”云平台项目引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委提出“放管服”云平台项目引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意见。

请你委按照《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委托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并切实发挥监理作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0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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