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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17-09-18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法制办对2017年6月30日前市政府制定的规章、2016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保留的1部市政府规章、472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废止的138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2017年11月1日起,除上述保留及市委、市政府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2017年6月30日前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和2016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其他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保留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2.保留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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