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民市2017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沈阳市政府应急办《沈阳市2017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17年9月9日至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宣传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为主题的第十一次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现将《新民市2017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新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新民市2017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沈阳市政府应急办《沈阳市2017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和我市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9月9日至15日在全市开展第十一次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系列重要指示,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原则,以新型媒体与传统宣传手段相结合,广泛宣传普及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着力营造全社会“知应急、学应急、懂应急、会应急”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为确保我市经济和社会安全发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宣传周活动时间:9月9日至15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9月9日(星期六)
三、宣传主题
本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宣传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四、宣传内容
本次宣传周活动,以推动应急管理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为主要方式,重点解决基层应急管理知识普及实际应用问题。
1.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四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2.积极推进基层单位特别是社区和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加强突发事件处置方法和应对措施宣传,进一步提高基层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3.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避免或减少事故灾难发生,进一步提高科学防范能力。
五、活动形式
各乡镇街、有关部门要突出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结合实际,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
(一)集中宣传
市应急办在9月9日上午9时至11时之间,统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应急办将组织市公安(交警、消防)、安监、卫生、地震、交通、住建、农村、气象、供电等应急核心部门在中街北联门口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布置宣传展板、条幅、标语、宣传画册等,设置现场咨询台,发放应急常识宣传单,营造宣传氛围。各乡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集中宣传活动。
(二)社会宣传
宣传周活动期间,除集中宣传外,在其他时间通过电视、广播、LED显示屏、手机短信、宣传橱窗、政府网站等进行防灾减灾知识讲座、应急管理培训、应急宣传片放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社会化宣传,让全市广大群众对应急知识有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三)“四进”活动
通过开展应急知识“四进”活动,增强全民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一是进社区。开展以防火、防电、防震、放煤气中毒、防雷击和电梯伤人为重点的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强化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是进乡村。开展以防火、防汛等为重点内容的应急知识宣传,发放应急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村民规避风险意识和能力。
三是进学校。开展以防火、防震、防踩踏、防溺亡等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以应急知识讲座、组织师生开展紧急避险和逃生应急演练等活动,切实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达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作用。
四是进企业。深入重点企业车间,发放应急宣传手册、宣传单,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四)应急演练
宣传周活动期间,辽滨街道组织开展一次火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辽滨街道、卫生局、消防大队三家单位应急队伍将参加演练,通过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居民预防和自救互救等应急基本技能。
(五)隐患排查
市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交通局、环保局、住建局、卫生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各类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安全稳定。
(六)媒体宣传
宣传周期间,市应急办要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宣传介绍应急常识。加强集中日宣传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适时发布应急活动和应急知识。积极参加沈阳市应急办在“沈阳应急”微信平台上开展的应急知识答题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活动,认真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周密部署各项工作,确保把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指导,做好宣传活动总结
宣传周活动期间,市政府应急办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街、有关部门的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应急工作年终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单位于9月19日前上报宣传周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图片和视频等资料)。
联系人:高崇
联系电话:87859696 传真:87851635
电子邮箱:xmyj87859696@163.com
附件:2017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宣传用语
附件
2017年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宣传用语
1.宣传普及应急知识 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2.知应急 学应急 懂应急 会应急
3.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4.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 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5.应急管理 预防为主
6.加强应急管理 保障公共安全
7.抓安全 促稳定 保平安
8.增强忧患意识 强化应急理念 共建平安家园
9.常抓不懈 预防为主 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10.落实责任 强化提高 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