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民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按照辽宁省、沈阳市供销合作社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我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一号文件、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坚持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改造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合作的带动力量,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支持、供销合作社具体实施的原则;坚持注重创新、突出特色,提升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的原则;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和特色,维护和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完整性的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供销社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通过综合改革工作,推动供销合作社在组织体系、经营体系、服务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具有我市特色、上下贯通、灵活便捷、运行规范的新型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将供销社打造成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国家队,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建设“三农”的重要抓手。
二、主要任务
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围绕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农资配送、农产品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庄稼医院、农业技术培训与推广运用、村级综合服务点、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土地托管与流转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快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一)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加快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三大体系,打造以龙头电商平台、基层供销社为中枢、农民示范专业合作社为骨干、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终端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树立绿色、环保、植保、健康、高效理念,推广运用新型农资产品,建设以农资产品、技术、培训、服务、设施“一条龙”到村到产业基地的新型农资配送体系;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积极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为农民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系列化服务。加快农资配送中心、示范庄稼医院、农民培训基地等服务项目建设。力争在2020年底前,全市农资配送中心(服务站)达到15家,庄稼医院达到5家,建立1个农民培训基地。供销社对全市农资市场的覆盖面达到50%以上。
(三)实施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供销电子商务发展,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2020年底前,由市供销社牵头申报“供销合作社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计划建设乡镇客户服务中心20家。构建上联全国总社“供销E家”、沈阳供销快线及苏宁易购、淘宝、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下接乡(镇)电商客户服务中心、村综合服务社电商终端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
(四)实施村级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农资供应、日用消费品、电子商务、农业技术咨询、农产品信息、农民培训、务工信息、农保代发、社保代办、金融服务、社会管理、产业基地、精准扶贫等多样化服务,让农民办事不出村。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按照合作制的规范要求,提质升级,规范达标,强化功能,建设标准化的村级综合服务社。
(五)实施金融助农工程。探索在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和不对外吸储放贷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审慎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建设,充分利用辽宁省供销社与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的“两市四县”(盘锦市、葫芦岛市及新民市、桓仁县、辽阳县、朝阳县)合作示范点建设项目,依托供销社的渠道资源,利用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综合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等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优势,在符合法律法规、外部监督,内部管理要求和奉献防控的基础上,结合新民当地的金融生态,因地制宜,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建立助农服务点。在2020年前,在乡(镇)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开展金融服务网点达到20家以上。
(六)实施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重建工程。按照合作制原则重建基层社,引导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密切与农民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增强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积极探索通过与农民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经济上的联结。将原租赁经营的分销店、门市、超市、农产品及再生资源交易等服务网点纳入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进行统筹指导。因地制宜,按主导产业或跨乡镇组建基层社联合社。
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面向农村、面向社会广纳贤才,多成份、多产业、多体制、多业态、多集群融合发展。将各类为农服务经营组织汇聚到供销合作社旗下,为供销社综合改革奠定人才基础。积极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积极试点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带头人、村“两委”负责人、农村产业能人、致富能人、为农流通服务骨干中,公开选拔聘任政治思想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与农民感情深厚、为农服务热情高的人才担任基层供销社负责人。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组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物流)配送中心、电商交易中心、庄稼医院、供销超市打造成基层供销合作社载体。
(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倍增工程。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示范专业合作社。围绕全市主导产业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农资、农技、产品营销等系列培训和服务。在2020年底,供销社直接参股创办领办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家,领办引办专业合作社达到15家,供销社依托示范专业合作社托管、流转土地5万亩以上,带动农民5万人以上。
积极创造条件,从规范章程、依法登记、产业规划、市场拓展、打造品牌、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社务公开等方面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咨询、培训服务,培训专业合作社管理、电商创业、农村技术人才1000人次以上。
(八)实施市级供销社振兴工程。着力构建以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直公司自身优势作用,加强与市内外为农服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多元素、多成份、多领域的联合与合作,通过直接投资、控股、股份合作、投资共建、争取政策资金参股等方式,搭建新型合作架构。使市直公司力争经济实力有较多提升。
三、创新管理机制体制
1.创新管理机制。市供销合作社在承担原有职能基础上,增加以下功能:(1)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2)负责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3)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等支持;(4)负责承办合作社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5)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题开展联合合作社、培育品牌、开拓市场;(6)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培训、交流和信用平台。
2.健全社有资产管理机制。市供销合作社行使出资人职责,支持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联合社(含单个成员社)相互参股,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保持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要建立“三会”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保证企业公开透明。
四、推进措施
(一)先行试点
根据我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任务要求,将大喇嘛供销社、张屯供销社等企业列为综合改革试点。试点企业必须制定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在试点取得经验后,向纵深推进。
(二)分步实施
1.调研准备阶段(2017年1月-2017年5月)。做好综合改革调研,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草拟、讨论、征求意见、可行性论证及呈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2.试点工作阶段(2017年5月-2017年12月)。研究制定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经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进入实施阶段。
3.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提供可复制经验。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基本完成各项目标。
4.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全面完成综合改革预定目标,总结完善提高。综合改革取得成熟的经验,全市供销合作社步入平稳发展时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供销社的指导下进行,成立新民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综合改革试点日常工作,并接受省、市供销合作社工作指导。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将各项改革目标细化,确保综合改革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切实取得成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沈阳市政府设立了“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由沈阳市供销社统筹安排相关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基层社改造、“村社共建”等相关项目的建设。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金的完整性,市政府可根据供销系统相关项目建设情况,每年确定一定的资金额度,予以支持。
为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市将积极争取全国总社以及辽宁省、沈阳市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支持。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宣传报道,做好供销社综合改革各环节在社会与系统内部的宣传工作,对改革中涌现出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供销综合改革试点的良好氛围,推动改革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