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管护的通知
2017-09-19
各有关单位: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是国土资源管理领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发展理念的重大基础性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目前,我区2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为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保护好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对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再次进行全面梳理核查,不得出现堆土、堆沙、违法建设等行为。特别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内大棚(见附件),各单位要确保农业种植用途,看护房面积不得超标且无居住功能,棚内外地面不得硬化(不得铺设透水砖)。如发现疑似改变用途或超标准建设情况,要立即组织拆除、整改。近期,市级检查组和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将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大棚情况进行随机实地抽查,发现问题单位将移交市监察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在2017年9月22日前完成整改。
二、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保护职责,层层分解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各村集体和农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体系。要加大对永久基本农田动态巡查力度,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遏制在初发阶段。要将永久基本农田管护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时刻掌握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实地情况。对于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不到位的单位,监察部门将严肃追责。
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公告制度,通过设立宣传牌、粉刷标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永久基本农田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法规,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永久基本农田管护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升群众管护基本农田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