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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河北省2017年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2017-09-20

张家口、廊坊、涿州市发展改革委(局)、水务(水利)局、林业(农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523号)要求,现将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落实建设任务。本批计划共下达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3941万元,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尽快转发投资计划,根据已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建设任务,尽快开建设。项目投资不足部分待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后融资解决。

二、加强投资计划执行和监管。各级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要采取自查、复核检查、实地查看、在线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计划转发、项目落地实施、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对农业节水类项目,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落实合同节水管理、工程改造、节水计量监测设施建设等综合措施。确保水能实实在在节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国家和省将视情况组织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或扣减、收回、暂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警示和惩戒,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按时调度报送投资计划执行信息。市、县水务、林业(农业)部门或项目单位要将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在收到项目调度任务后,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准确在线填报本批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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