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新一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分配关系,提高县乡二级财政保障能力,推进县域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充分调动乡自主理财、加快发展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实行新一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建机制、促发展、促均衡”的总体要求,建立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财政收入增收奖补机制,积极引导乡加快经济发展、培植财源、组织收入,巩固基层政权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基本原则核定收支、自求平衡;属地征收、超收分成;“三保”优先,兼顾发展;财权事权相统一,责权利相结合。三、收支范围收入范围包括乡辖区内组织征收的企业工商税收地方级收入部分、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缴纳的工商税收地方级收入部分和烟叶税,以及按规定划归乡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乡行政部门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有人员的经费支出,乡组织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社会保障经费支出及其它杂项支出等。收入基数的核定工商税收以各乡2011年-2015年经财政、审计部门核实后的实际县级收入完成数的五年简单平均数为基数。烟叶税以各年度县委、县政府当年下达的烟叶生产考核标准为依据。支出基数的核定1.人员支出基数: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核定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工资标准作为基数核定。缺编人员统一按3.6万元/人·年的标准予以补助。2.公用经费补助基数:按在编人员每人每年3500元标准予以补助。3.转移支付补助基数:以核定的乡支出基数确定各乡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一定五年。同时,按“三保”优先的原则,从2018年起对各乡各年度在职人员工资、年终一次奖励、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的支出基数,按上年基数6%的增幅予以保障。4.乡因实际工作需要或应付突发事件由领导批拨的支出,不占乡当年支出基数,另行安排追加指标。5.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乡已不承担离退休人员支出,因此,乡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不占乡镇当年支出基数,按人社部门批复的标准,另外安排追加指标。遗属补助仍由乡承担。四、其他事项1.乡财力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县级工商税收超收分成、烟叶税收分成及按规定划归乡的其他收入。县级工商税收超收分成、烟叶税收分成经核实后,按下列标准予以结算:在完成工商税收收入考核基数的前提下,超出60万元以下部分全额划归返补乡镇;超基数60万元以上部分按县乡五五比例分成。烟叶税收分成以县委、县政府当年度下达的烟叶生产考核标准为依据,计算奖返乡额度。2.在本轮财政体制执行期间,因政策性变动的收支变动因素,按有关规定执行。3.建成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所产生的税收及圣农集团所属企业缴纳的工商税收均为县级收入,县政府另有约定的除外。4.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我县城镇化进程的实际情况,本轮体制对杭川镇增强社区保障能力等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补助60万元。对杭川镇七个社区,每个社区核定8名工作人员,并根据《意见》规定的标准予以保障,同时安排每个社区运转经费补助2万元,计入杭川镇支出保障基数,计160万元。5.本轮体制执行时间为五年,即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6.本体制解释权属县财政局。附件:光泽县2017-2021年乡财政补助基数表光泽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4日 附件光泽县2017-2021年乡财政补助基数表制表单位:光泽县财政局 单位:万元乡镇人数收入基数支出基数小计编制在职工商税收在职人员年工资年终一次性奖励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两费 补贴乡镇工作津贴公用经费缺编补助其他 补助杭川镇行政事业3531398172.0814.3413.7622.3730.319.608.5810.8514.40220.00516鸾凤乡行政事业5853489291.1219.2123.2937.2458.2213.1417.7018.5518.00496崇仁乡行政事业4743276229.9215.1018.3929.4045.988.6413.4415.0514.40390寨里镇行政事业6047328235.7315.9818.8628.2847.1413.2017.5816.4546.80440司前乡行政事业5645185226.6815.1618.1329.0245.3411.8822.9215.7539.60424华桥乡行政事业5541202210.4815.4716.8427.1142.1012.0616.2014.3550.40405止马镇行政事业5241139216.3615.1517.3127.7843.2711.2816.0214.3539.60401李坊乡行政事业4734109155.6412.0112.4520.1231.138.5813.4611.9046.80312合计41033521261738.01122.42139.04221.33343.4988.38125.90117.25270.00220.003384备注:1.乡人员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年终一次性奖励、两险一金、两费补贴、乡工作津贴、缺编补助、公用经费等。2.工商税收收入基数以2011-2015年工商税收折成现行税收体制平均数。3.其他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