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3550”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3550”改革工作部署,加快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进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打造更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尽快实现“3550”改革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盐城市“3550”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市关于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的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处室和窗口人员直接负责,确保流程优化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政务办要牵头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组织实施好新审批服务流程运行工作;要认真梳理典型案例,定期分析评估办理效果,及时研究解决流程运行中的问题,做到边运行、边优化、边完善。审批服务流程涉及的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和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优化内部流程,细化审批服务衔接、材料共享等工作机制。市政务办要牵头做好审批服务流程运行的技术保障工作,加快网络平台技术改造和功能升级。市审改办要强化业务指导,跟踪了解审批服务流程整体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新的政策要求,及时指导有关部门修改完善流程图和服务指南。 二、完善服务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多证合一”“互联网+登记服务”,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投资建设项目“多评合一”“三书合一”“三测合一”“数字化多图联审”“告知承诺制”“零用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收费一票制”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扎实推进集成审批服务模式,按照“服务窗口集成化、服务流程一站式、服务平台一网通”的要求,推行“一窗综合受理、分类审核办理、统一窗口接件”,实行全业务、全流程办理。要最大化方便投资人和群众,做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凡是周边城市网上办理的事项,我市必须网上办理。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新审批服务流程和服务指南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画册、宣传折页、视频短片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地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市审改办、市优化办、市政务服务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推进迟缓或不按要求开展审批服务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实现“3550”目标要求。省“3550”评价流程优化、结果排名情况将纳入各县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年终绩效考核。
附件:1.盐城市“开办企业”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工作实施方案 2.盐城市区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 3.盐城市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服务流程、优化工作实施方案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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