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关于呈报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
报来《关于呈报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呼和浩特至北海两条国家高速公路的交通转换,提升路网效率,完善豫西地区路网结构,密切豫晋陕三省联系,促进沿线资源和旅游开发,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行业审查意见和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项目。
项目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采取投资补助方式参与该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待项目社会资本方确定后,我委将依法变更项目法人。
二、路线走向
项目起点位于灵宝市西闫村东南,设西闫枢纽互通式立交与连霍高速相交;向南至北沟村东转向东南,经干头村南、常卯园村东北,至秦村西南上跨陇海铁路和常卯水库;向东南至万渡东设娘娘山互通式立交,与规划的省道S312相交;向东南至乔沟村南,向东经杨家村南、岳渡南、李村南,至留村南设灵宝南互通式立交,与规划的迎宾大道相交;向东经唐窑村南,终点位于川口乡赵吾村北,设川口枢纽互通式立交与呼和浩特至北海高速相交。项目全长约27.4公里。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4座,新建特大桥1座,大桥12座,隧道4座,设监控通讯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配套建设灵宝南互通式立交连接线1.725公里。
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8.3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7.66亿元。
五、同意项目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依法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实施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流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法择优确定项目社会投资方。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7年9月18日
附 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连霍呼北高速联络线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招标代理机构
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
待依法依规确定项目法人后,按照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履行招标程序。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