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观山湖区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观府发〔2017〕39号)
各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区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观山湖区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 矛(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邱 斌(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秦礼军(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邹 勇(区政府党组成员、区百花新城建设开
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严 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彭远祥(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
耿立波(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民政局负责人)
赵砚飞(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韦亚林(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金源社区党委负责人)
龙宪洪(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委办主任)
朱明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罗朝明(区教育局局长)
宋 毅(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曹 洋(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
黄卫民(区督办督查局负责人)
曾鼎中(区司法局局长)
江 康(区财政局局长)
杨东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磊(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刚(区农业水务局局长)
王 京(区商务局局长)
成丽娟(区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
周清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庆宁(区审计局局长)
彭 峰(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郑 胥(区统计局局长)
胡学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蔡 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阳 俊(区信访局局长)
王天龙(区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刘景文(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钱正良(区政府人防办主任)
苏海青(区档案局副局长)
宋光林(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副局长)
刘启信(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马 丽(区规划分局局长)
姚春珍(区国税局局长)
周 薏(区地税局局长)
许 进(区公安交管分局局长)
吴 斌(区征收安置中心主任)
唐正林(区西南国际商贸城管理委员会主任)
尹积文(贵阳北站功能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倪成明(区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石 磊(朱昌镇政府镇长)
李习禹(金华镇政府镇长)
李 斌(百花湖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编委办,由龙宪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和推动全区行政审批工作。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