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关于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7〕 93 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12号)?精神, 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 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国家、 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决策部署, 坚持五大发?展理念,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型工业化、 信息化、 城?镇化、 农牧业现代化、 绿色化“五化”同步发展的要求, 深化农村?牧区流通体制改革, 创新农村牧区商业模式, 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培育和壮大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发展线上线下融合、 覆?盖全程、 综合配套、 安全高效、 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牧区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使电子商务成为“ 大众 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 促进 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 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 政府引领。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营造充分竞争的政策环境和公开、 公?平、 公正的发展环境, 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渠道下沉, 形成?多元化竞争、 规范化发展的市场格局。
——统筹规划, 因地制宜。 结合我市区域发展实际,坚持分?类指导,加强规划引 领,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各地区各行业电子商务 特色化、 多元化发展
——融合共享, 创新发展。 完善电子商务的网络建设, 有效融合多种网络支撑体系, 拓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渠道, 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政策服务融合。 创建新农村新牧区商业模式,?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示范引领, 重点突破。 充分利用国家及自治区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政策, 鼓励旗县区大力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总结先进地区经验, 提升示范效应, 形成推广机制。
(三) 发展目标?初步建成统一开放、 竞争有序、 诚信守法、 安全可靠、 绿色?环保的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市场体系, 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促进工业品下乡、 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 打造农?畜产品特色品牌,提高特色农畜产品销量;在农牧民创业就业、?推进农村牧区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物流快递服务实现?“乡有网点、 村通快递”。 到 2020 年,创建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市,?在全市打造 2-3 个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旗县, 培育 2-3 个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旗县。 全市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年均增长 35%, 其中农畜产品网络销售?额年均增长 25%; 旗县区、 乡镇级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站点覆盖率分别达到 85%、70%,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 55%,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人员 10 万人次。 进一步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工作,每 2 年组织一次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峰会。
二、 重点任务
(一) 加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1.构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通过国家、 自治区?的项目支持, 鼓励各旗县区充分利用具备发展条件、 符合产业规?划的各类园区和商务楼宇, 规划建设多功能、 多业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鼓励电商企业与万村千乡、 便民超市、 邮政便民服务网?点、 供销社等流通主体合作, 改造或新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加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初步?建成功能齐全、 健康有序的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流通网络。 鼓励各?旗县区积极创建国家级、 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旗县。 重?点支持五原县、 乌拉特前旗、 杭锦后旗、 临河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经信委、 供销社、 邮政管理局)
2.完善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网路基础设施。 加强农村牧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 支持农村牧区及边远地区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 在有?条件的行政村推广 4G 应用。 加快农村牧区公路建设, 完善“村?村通”工程, 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的交通运输支撑?体系。(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电信公司、?交通运输局)
3.提高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能力。 发挥政府作用, 推?动“快递下乡 ”工程,支持快递企业“向下”发展。 整合交通运输、?邮政、 供销、 物流、 快递、 商贸流通等市场主体, 不断完善城乡物流仓储平台和网络建设。 打造“农畜产品进城、 工业品下乡 ”?的双向流通渠道, 打通农村牧区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逐步实?现“乡乡 有网点, 村村通快递”。 重点支持邮政、 供销、 鹏河物流?和主要品牌快递向农村延伸。 鼓励各旗县区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拓展物流站点功能。 根据实际创建本土的物流品牌, 加强物?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物流车辆、 物流仓储的配置, 整合各?个物流公司集中配送, 避免资源浪费。(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发改委、 交通运输局、 农牧业局、 公安局、 供销社、 邮政管理局)
4.加强建设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农产品质量(含包装)标准制度建设,建?设覆盖面广的农产品检测中心, 为农产品电子交易提供有力的质?量安全保证。 切实将电商农产品生产基地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落?实电商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 提高电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鼓励引导互联网企业、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面, 实现生产设施、 过程和产品标准化, 探索与电?商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实现质量可追溯、 责任可追查。 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在电子交易全过程中实行实名认?证、 全程抽检和备案、 源头可追溯、 联网联保、 品质担保金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 市农牧业局)
(二)培育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主体?
1.搭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平台。 利用国家、 自治区扶持资金,鼓励各旗县区依托电子商务园区搭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功能。 支持农产品流通特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种植户等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社、 扶贫龙头企业等, 对接电商平台, 推动电商平台开设?农畜产品电商专区, 推动我市河套名优特色产品网络营销。 积极?引 进阿里巴巴“千县万村”、 京东“星火燎原”、 苏宁易购、 “乐村?淘”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入驻我市, 重点支持第一产业网、?河套购、 供销 e 家、 邻猫商城、 乌拉特网、 后套乐购、 魅力磴口?等本土化电商服务平台。(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农牧业局、 经?信委)
2.培育农村牧区电子商务服务运营企业。 引进、 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牧区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鼓励和支持睿智宏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幸和商贸有限公司、 星河商贸有限公司、 北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大型运营企业做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运营维护?工作, 并探索我市“互联网+”现代农牧业发展模式。 鼓励和支持?涉农企业开展在线交易, 进一步扩大农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 围绕我市羊肉、 籽仁、 绒纺、 面粉、 民族手工艺品等特色产?业, 培育福瑞德、 联畅、 卓然等重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及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联丰、 鼎峰、 大河套等涉农企业和草原恒通、 蒙羊?牧业等涉牧企业拓展农村牧区业务, 为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 人员培训、 技术支持、 网店建设、 品牌培育、 品质控制、营销推广、 物流解决、 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工商局、 供销社)
(三) 提升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1.拓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市场。 推动农村牧区传统流通业转?型升级, 推动传统生产、 经营主体与电子商务紧密融合, 引领农?牧民改变消费习惯, 扩大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应用, 活跃农村牧区?商贸流通。 推进农畜产品“卖出去”, 农资、 日用品“买进来”, 鼓?励各类企业向基层网点提供网上商品批发和配送服务, 鼓励农牧?民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农畜产品。 重点支持万客乐、 荣泰、 正旭等?日用品批零企业和兴农农资、 内蒙生资等农资企业利用互联网拓?展销售渠道,进一步便民利民。(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农牧业?局、 供销社、 邮政管理局)
2.打造河套特色知名品牌。 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对接电?商平台, 推动电商平台开设河套特色农产品电商专区、 降低平台?使用费用和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等,推动名特优、 “三品一标”?(即有机食品、 绿色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一乡一品”农畜产品网络营销。 围绕籽仁、 番茄、 脱水菜、 羊肉、?面粉、 枸杞、 香瓜等特色农畜产品, 培育“玉米加农炮”、 “爱在?仁间”、 “晒阳阳”、 “先蛋先鸡”、 “贵妃香”、 “黄金纬度”、 “敕勒?川”、 “胖农”“鑫乐”等系列互联网畅销品牌, 开设旗舰店, 提高?品牌知名度,促进农牧民增收。(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农牧业局、 供销社)
3. 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培训。 做好电商人才培训, 有效增加?农牧民就业机会, 提高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 鼓励农村牧区青年?通过电脑、 手机创业,为当地企业向电商化转型提供人才保障。?依托电商企业培训、 再就业培训、 大专院校培训等多种途径和形?式, 开设创业班、 巾帼班、 企业转型班等培训班次, 集中对村级?电商服务站站长、 返乡大学生、 待业青年、 退伍军人、 当地种植?养殖大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人员进行培?训, 为当地农村电商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支持河套学院通过校企?合作, 建设电商培训创业园。(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农牧业局,?人社局、 就业局、 教育局、 妇联、 河套学院)
4.大力发展农村牧区服务业。 逐步增加农村牧区电商综合服?务功能, 实现一网多用, 缩小城乡居民在商品和服务消费上的差?距。 鼓励行政村电子商务网点与服务业企业、 金融机构等合作,?开展大数据分析, 在完善农牧民网络购物功能的基础上, 逐步增?加手机充值、 票务代购、 水电气费缴纳、 农畜产品网络销售、 小?额取现、 信用贷款、 养老、 医疗、 土地流转等功能, 提高农村牧?区生产、 生活服务水平。 加强和农行、 农商行、 包商银行、 邮政?储蓄网点的合作。 利用以市场化方式养老支持资金, 重点支持巴?彦淖尔市爱帮家政服务公司、 志诚家政服务公司、 五原夕阳红养?老院、 杭后松鹤养老院、 磴口康恩老年公寓养老院等建设市场化养老电子服务平台和农村养老互助站。(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供销社、 民政局、 邮政管理局)
5.积极筹建巴彦淖尔“电商谷”。 积极引进并与国内知名网络?营销服务商合作, 共同筹建巴彦淖尔市“电商谷”。 通过创建电商?人才智库平台、 创新孵化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 政策咨询平台。?开拓政策咨询、 人才服务、 产业孵化、 营销推广、 创业指导、 商?业分析、 技术指导、 人才培育、 品牌推广等服务功能, 形成市内?外新兴企业成长硅谷。(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6.大力推进电商扶贫。 把电子商务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载?体, 根据贫困旗县产业特色和基础条件, 分类确定电商扶贫重点?任务, 增强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动电商扶贫深入开展,?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 拓宽合作领域, 探索创新电商扶贫模?式, 开辟贫困地区特色产品交易专区, 提高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责任单位: 市扶贫办)
三、 保障措施?
(一) 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协调解决问题,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作为推动我市农牧区全面发展、 推进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 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和本意见要求, 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全力推进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市直各有关部门)
(二) 加大财税、 土地等政策扶持。 贯彻落实国家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 完善扶持措施。 市商务局、 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国家、 自治区资金扶持政策, 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服务体系、 物流体系建设及创业孵化、 人才培训?等工作的扶持。 在以奖代补基础上,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探索建?立基金、 股权投资、 PPP 等模式, 增强财政资金的支持效果。 各?旗县区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 加大力度支持农村牧区电子商务发?展。 制定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将资金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相关部门要指导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做好项目 申报工作。 鼓?励各旗县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 加大?对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倾斜。(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发改委、 国土局、 国税局、 地税局、 商务局、?农牧业局、 供销社)
(三) 营造创业环境, 加强人才培训。 开展“万人培训”电子?商务培育工程, 举办各类涉农干部与企业电子商务培训, 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 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 大学生村官的电子商务运用培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依托当地大中专院校、 职业学校培训?力量, 引入市内外先进社会培训资源, 通过进乡入村, 组织线下培训和开放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线上培训, 积极开展农村牧区群众?创业技能培训、 返乡大学生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 培养农村牧?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营造农村牧区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 市商务局、 教育局、 人社局、 科技局、 发改委、?财政局、 供销社、 河套学院)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11 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科 2017 年 9 月 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