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关于购买2017年赴日本、越南、柬埔寨开展水运口岸合作洽谈团组行程服务的公告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今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6日对开展水运口岸合作洽谈团组在日本、越南、柬埔寨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服务名称:2017年赴日本、越南、柬埔寨开展水运口岸合作洽谈活动团组行程服务。
服务内容:团组在日本、越南、柬埔寨期间所有行程服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因公出国6人,10天3国,出访人员乘坐经济舱。另有4家企业4人随行,团组共计10人。
二、行程安排
第一天 星期二 10月17日 武汉-东京
参考航班:CZ8363 08:15-13:00
武汉天河机场国际出发厅集合,乘国际航班飞往日本东京。
下午:拜访JFE物流京浜株式会社,与执行役员大川昌平会面,实地调研集散中心,就日本物流公司管理及运营、智能化管理等情况进行座谈,商洽合作事宜。夜宿东京。
第二天 星期三 10月18日 东京-横滨
上午:拜访日中交流促进会,与朽木光晴会面,就日本进出口货运发展情况及贸易环境,中日经贸合作情况进行交流,洽谈合作计划。
下午:拜访日本贸易振兴机构东京本部,就日中企业发展合作情况进行座谈,商谈加强商务合作事宜。乘车前往横滨,夜宿横滨。
第三天 星期四 10月19日 横滨
上午:拜访京滨港运株式会社,与董事顾问二基昭男会面,就日本政府对货运的管理、执法部门的执法与监管、开展物流贸易合作等情况进行座谈,洽谈合作事项。
下午:实地调研横滨港,与横滨港运协会藤木幸夫会面,商谈开通水运航线、开展水运口岸合作计划。夜宿横滨。
第四天 星期五 10月20日 横滨-大阪
上午:乘车前往大阪。
下午:赴大阪港务局进行座谈,洽谈开展合作事宜。夜宿大阪。
第五天 星期六 10月21日 大阪-胡志明
参考航班:VN321 10:30-14:15
上午:乘国际航班飞往胡志明市。
下午:赴西贡港与西贡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良君会面,调研西贡港运营、物流管理、服务保障情况,就我省与东盟货航线发展等进行交流。夜宿胡志明市。
第六天 星期日 10月22日 胡志明-河内
上午:拜访中越商会,与肖国平副会长会面,就外贸物流行业的发展、物流的管理等情况进行讨论,商洽开展物流合作事宜。
下午:乘车前往河内。夜宿河内。
第七天 星期一 10月23日 河内
上午:拜访中国驻越使馆经商处,座谈了解越南进出口货运发展情况及贸易环境,中越贸易合作情况。
下午:赴天和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与Khuong总经理会面,就越南进出口货运发展情况、企业合作事宜进行洽谈。夜宿河内。
第八天 星期二 10月24日 河内-金边
参考航班:VN921 09:55-13:15
上午:乘国际航班飞往金边。
下午:赴柬埔寨柬华理事会,拜访副主席杨木昌,实地调研柬埔寨当地的投资环境,了解柬埔寨外贸进出口情况。夜宿金边。
第九天 星期三 10月25日 金边-西哈努克
上午:拜访中国驻柬埔寨使馆经商处,交流分析柬埔寨进出口货运发展情况及贸易环境,并征询加强中柬贸易合作的意见和建议。乘车前往西哈努克。
下午:赴西哈努克港,调研西哈努克港大型集装箱货柜的管理、运营及分包情况,商洽合作事宜。夜宿西哈努克。
第十天 星期四 10月26日 西哈努克-金边
金边-广州 参考航班:CZ6060 14:30-18:15
广州-武汉 参考航班:CZ3367 22:05-23:55
上午:乘车返回金边,送机场,乘国际航班返回广州。
下午:抵达广州,转乘国内航班前往武汉。
团组从中国离境到回国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含:国际旅费、 城市间交通、住宿、伙食、公杂、签证、保险及其它不可预见服务。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按每个人进行报价,对随行企业暂不报价,中标单位按照企业需求另行确定价格。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从中国离境到入境中国期间的国际机票费;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用;
中介服务费;
境外保险费及境内签证费;
开具票据的税费。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10天,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2:00,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验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它要求
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标明实际发生额,节余部分发给个人,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非匿名文件为废标。
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70%款项,其余款项待活动结束并收到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合同签订须知
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合同双方为湖北省商务厅与中标单位。
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口岸处
联系人:吴慎
电 话:027-85754735
传 真:027-85766093
省商务厅口岸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