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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7-09-26

9月30日起我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减证”推动“简政”

办事更便利 监管更明晰

■ 本报 宗兆宣 李隆华 刘诗琦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减证”促“简政”。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从本月30日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后在我省申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包含的被整合证照事项。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今天接受海南的专访,对群众关心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具体事项进行解读。

:我省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整合范围包括哪些证照?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海南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共整合了12个政府部门的20项涉企证照事项。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将商务、公安、工信、旅游、住建、文体、交通等7个部门分别办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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