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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2017-09-26

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经信局,有关行业协会,市直企业: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7]37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积极引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申报为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我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和单位(以下简称: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二、推荐程序

(一)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市直企业直接报送至市经信局。已确定为国家级或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二)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或http://gdpg.cspiii.com)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试点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有关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试点企业推荐函、试点企业推荐表(见附件1)和试点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报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科),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鹏程、李吉熙,电话:86862771,邮箱stxxh88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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