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2017〕99号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的通知
2017-09-27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县政府对2014年以来保留及新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经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议事协调机构82个,合并10个,撤销54个,现予公布。
今后将严格控制新设机构,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设立的,县政府一般不再新设议事协调机构;确需设立的,需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
附件:1.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名单
2.合并的议事协调机构名单
3.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名单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名单.docx
合并的议事协调机构.docx
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