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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运输管理所 2017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情况通报

2017-09-27

大田县运输管理所

2017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通报

全县各维修企业:

为加强我县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加快机动车维修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为,根据《福建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和落实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所于2017年9月开展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

县运输管理所成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运输管理所郑一刚所长任组长;郭传坤、朱云飞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运输管理所维修股、安办、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组成。明确考核工作目标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落实到位。

二、认真开展考核、整治工作,严把考核条件

2017年6月27日,县运输管理所下发《大田县运输管理所关于2017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机动车维修企业于8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和考核自评并上报有关考核资料,9月份我所集中考核小组人员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依照《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201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福建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现场考核。

三、具体工作情况

2017年度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48家,获得AAA级机动车维修企业1家,AA级机动车维修企业25家,A级机动车维修企业11家,B级机动车维修企业8家,2家歇业,1家免考核,详见明细表。

各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维修服务规范化建设得到提升,从业条件、安全生产都比去年有了较大的改进。

四、存在问题

近年来受持续低迷经济的影响,运输业发展不景气,维修企业在设施、设备,特别是竣工检测设备的投入与新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的要求存在差距。

维修企业人员配备与《汽车维修开业条件》要求不符。

执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和《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不到位。

配件登记管理制度,车辆维护技术档案落实不完善、记录不全。

环境保护及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车间杂乱、废油、废水、废气垃圾处理不规范。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灭火器压力不足、超期现象比较多,安全操作规程上墙内容不全、执行过程不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各维修企业对照检查出的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反馈工作,反馈时间为2017年11月01日前。

2.严格按照新版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要求进行整改。

3.认真落实《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实现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化。

4. 严格做好企业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

5.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

6.严格按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规定的作业项目进行维护,不得弄虚作假,基本作业项目不得减项、漏项等。车辆二级维护出厂前应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规定做好竣工检测,未经二级维护、竣工检测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维修质量总检验员不得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维修企业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机动车,非法改装机动车或签发虚假维修出厂合格证等,确保维修质量。

附表

1.一、二类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存在问题汇总表

2.2017年度大田县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汇总表

3. 2017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各等级业户统计表

4. 机动车维修企业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

〔72号〕维修信誉考核通报附件926另.doc

2017年9月26日

大田县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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