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关于购买参加2017年伊朗 国际汽配展并赴伊朗、印度、泰国 执行国际市场开拓任务团组 行程服务的公告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2日对参加2017年伊朗国际汽配展并赴伊朗、印度、泰国执行国际市场开拓任务团组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服务名称:参加2017年伊朗国际汽配展并赴伊朗、印度、泰国执行国际市场开拓任务团组行程服务。
服务内容:团组在伊朗、印度、泰国期间所有行程服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因公出国5人,10天3国,出访人员1人乘坐公务舱、4人乘坐经济舱。另有5家企业5人随行,团组共计10人。
二、行程安排
第一天:
乘坐国际航班飞往目的地德黑兰,参考航班如下:
武汉-北京 CZ31170740 0940
北京-德黑兰 CZ60251440 2100
第二天:
上午 由伊朗主办方陪同参观展会;
下午 走访湖北参展企业;
第三天 :
上午 筹备项目对接洽谈会
下午 举办伊朗-中国企业“一带一路”项目对接洽谈会
第四天:
上午 会见伊朗知名汽配企业,随后启程赴新德里。参考航班如下:
德黑兰-迪拜 EK9721100 1335
迪拜-新德里 EK5141510 1955
第五天:
上午 拜会中国驻印度使馆经参处
下午 走访印度知名商用车制造及销售企业。晚上启程赴孟买。参考航班如下:
AI191 DELBOM 21:00--- 23:10 新德里---孟买
第六天 :
上午 拜访TATA集团
下午 走访印度汽配相关企业,了解印度汽车及售后市场
第七天:
上午 会见三环集团印度合作伙伴,推进双方合作
下午启程赴曼谷。参考航班如下:BOMBKK 12:50--- 18:45 孟买--曼谷
第八天 :
上午 会见泰国大成府府尹,考察泰国北斗科技城
下午 走访泰国企业
第九天:
上午 拜访正大集团,探讨进一步扩大对我省投资的可行性,洽谈从泰国进口虾类、水果项目,积极推动荆楚优品进入泰国市场
下午 走访泰国企业
第十天 :
走访泰国企业,洽谈对接。
晚上启程回国。参考航班如下:曼谷-武汉CZ3058 1835 2250
团组从中国离境到回国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含:国际旅费、 城市间交通、住宿、伙食、公杂、签证、保险及其它不可预见服务。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按每个人进行报价,对随行企业暂不报价,中标单位按照企业需求另行确定价格。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从中国离境到入境中国期间的国际机票费;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用;
中介服务费;
境外保险费及境内签证费;
开具票据的税费。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告10天,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2:00,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当场验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它要求
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标明实际发生额,节余部分发给个人,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非匿名文件为废标。
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以上国别类似展览、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70%款项,其余款项待活动结束并收到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合同签订须知
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合同双方为湖北省商务厅与中标单位。
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系人:李东福
电 话:027-85710961
传 真:027-85799021
省商务厅外贸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