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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9-27 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共甘州区委办公室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和原则(一)总体思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加快推进具有甘州特色的农业现代化进程,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小康工作部署,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基层组织体系、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强化服务“三农”职能、拓宽服务领域和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健全组织体系、理顺体制机制、强化工作职能、拓展服务领域”的总体思路,努力将供销社打造成适应全区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和为农服务平台。(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二是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三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发挥政府监督管理职能,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四是坚持民主办社、开放办社的原则。大力推行民主办社、开放办社,尊重群众意愿,依据社章程,吸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业协会等经济和社会组织及愿意干供销社事的人加入供销社组织,成为成员社和社员。二、主要目标一是健全供销社组织服务体系。以区联合社为龙头,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向,通过恢复重建、嫁接、新建等形式,健全乡镇基层供销社、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广泛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改革,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体系。进一步理顺供销社与各类经营实体、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之间关系,形成管理科学、权责明晰、服务高效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三是发挥优势强化服务三农职能。充分发挥和运用各级供销合作组织的独特优势,把涉及全区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把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办好,把依靠市场做不了、做不好的事做好,补齐市场“短板”,全面提高服务三农能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四是固本强基拓展服务领域。提升建设以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日用消费品供应四大网络为重点,社会物联网为载体,供销社系统组织、社有企业为依托的新型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方便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三、重点任务(一)加快基层组织建设,夯实为农服务基础1.深化区联合社改革。制定甘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明确全区供销系统区级联合社、乡镇基层供销社、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社有企业四类主体的职能职责和权利义务,按章办事,规范管理。推进民主办社、开放办社,创新发展模式,广泛吸纳各类经济组织入社。加强对基层社和农村各类经营主体的指导、协调和服务。2.加快基层社恢复改造。乡镇基层社为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从事技术指导、信息服务、上下联系、对接市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职能。通过改革创新,依托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等改造基层社。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产业合作、区域合作等多种途径,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强化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力争218年底前完成乡镇基层供销社改造或恢复重建,区财政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基层社改造或恢复重建给予经费补助。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项目的实施主体,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基层社持有和管护。3.建立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为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以农民为主体。采取“基层社+村委会+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以民办公助、自负盈亏的办法,在中心村和人口密度大的行政村改造提升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规范发展便民店、农家店,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收购、日用消费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农村合作金融等社会化服务,到22年实现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全覆盖。开展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资金互助社“三社合一”试点工作。加快精准扶贫村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建设和改造提升力度,破解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难题。财政对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建设给予资金支持。4.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甘州区农业特色产业和涉农经济组织,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建一批制度健全、产权清晰、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农业产业发展的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成立甘州区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广泛吸纳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各类经济组织入社。成立甘州三农服务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咨询、电子商务、项目策划、财会指导、技能培训等服务,打造新型服务平台。联合社逐步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后分离出来的一部份社会职能,推进政府支农、扶农政策的落实,做好供销社系统项目培育、申报、资金争取等。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大力扶持供销社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二)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1.广泛开展为农服务。围绕全区现代农业建设工程,大力发展高原夏菜、有机小米、食用菌、中药材、林果、特色种植、养殖加工等优势产业,构建“供销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发展模式。积极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销售、日用消费品经销、再生资源回收、土地流转托管、物流配送等全程化服务。积极参与农业物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依托新乐超市和河西大厦、博盛商厦等强势商流企业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流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支持金南瓜公司发展休闲养生产业,拓展经营服务空间。社属企业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倾斜扶持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2.提升流通服务水平。以“新网工程”建设为重点,打造基地建设、冷链物流、收购加工、交易配送等流通服务链条,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重点推进农超、农企、农校对接,搭建产销对接平台,降低成本,减少环节,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参与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仓储设施和零售终端,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产销对接、有机联动的市场网络体系。根据省上建设供销物流体系的规划,采取股份合作制方式,与嘉信、新合作农资等强势物流企业合作,建设甘州供销物流中心。对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项目,在立项、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积极向上争取“新网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督促落实配套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农民经纪人队伍,拓展规范农产品经营流通渠道。政府对贡献突出的农民经纪人给予奖励补助。3.推进土地流转托管服务。围绕破解“谁来种地”的问题,加强联合合作,大力发展种植大户牵动型、企业基地带动型、专业合作社服务型、龙头企业租赁型等流转托管模式,推动土地向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依托绿涵、金花寨、金南瓜等社属龙头企业和三生源等专业合作社,采取流转托管、股份合作、订单销售等多种方式,开展系列化社会服务,实现集中连片种植、机械化作业,促进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附加值。政府对供销社土地流转托管服务给予资金支持,对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优先安排。4.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大数据平台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进一步强化甘州供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功能,抓好金花寨、金南瓜等社属企业自办电子商务,加快与总社“供销e家”和“甘肃新供销”电商平台对接,共同打造“网上供销社”。依托基层供销社、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和网络体系建设纳入小微企业“两创示范”资金支持范围给予扶持。5.健全农资经营服务体系。依托市、区级农资经营龙头企业,健全农资配送中心和经营网络,成立供销农资经营协会,整合区域农资营销资源,发展“农资放心店”,办好“庄稼医院”,提升流通服务水平。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先进技术,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严格农资质量标准化管理,杜绝假冒伪劣行为。区政府建立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储备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制度。6.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强化废弃物回收利用,依托甘州区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健全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整合社属废旧物资回收市场和明阳废旧物资回收市场资源,抓好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线项目建设,提升回收加工能力。按照“村收集、乡运输、区处理”的要求,做好农业废弃物等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工作,支持供销合作社建立废旧农膜捡拾、收购、加工、利用等市场化服务体系,减少白色污染,改善环境面貌,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法开展汽车、废旧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业务。7.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试点,大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积极创造条件,探索设立甘州区供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切实解决联合社合作经济组织融资难的问题。加强同金融部门合作,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供销合作社、金融监管部门要承担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8.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力培育外向型企业。依托绿涵公司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霍尔果斯口岸建设的西航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建立甘肃省农产品展销中心,搭建进出口物流平台,加大农产品东进西出力度,扩大与中亚各国和俄罗斯的贸易往来。积极支持金花寨、金南瓜、贯党菇业、泽园农业等企业的特色农产品拓展市场,出口创汇。政府在项目资金上支持供销社社有企业开展农产品出口。(三)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双线”运行体系1.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优化联合社职能配置,切实履行联合社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培训职能,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引导联合社、成员社、社属企业通过资产、股本、技术、品牌等经营要素相互参股,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联合社对成员社和社属企业的资产负有监管职责,成员社和社属企业重大资产处置要报经联合社审查同意。2.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通过各级财政投入资金引导,供销合作社自筹、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区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区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将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缴上一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合作发展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建设、社属企业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合作金融等服务领域。合作发展基金应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专户核算,接受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3.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政企分开、社企分开,调整优化社有资本,促进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着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相互参股,共同发展。允许通过区联合社争取的各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的要求,盘活用好社有资产。对于低效占用土地资源、没有竞争能力的“僵尸企业”,坚决处置和关停,并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有关部门要在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服务业发展、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等项目资金上向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倾斜。4.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区联合社理事会是本级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履行好对理事会重大决策和资产运营的监督职能。成立甘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并接受区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组建社有资产管理公司,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探索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强化管理社有企业。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身份、编制、待遇不变,经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区上成立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供销社、区委农办、区委改革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扶贫办、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和指导改革工作。区委改革办要会同区供销社,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抓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2.强化舆论宣传。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多种媒体加强宣传,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积极宣传报道改革的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争取相关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支持、参与和配合,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培养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稳妥推进改革工作。3.维护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完善供销社机构设置,调整职能职责,增加人员编制,充实供销队伍,提升区供销社的综合服务功能。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4.加大支持力度。乡镇基层社是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延伸工作的主要抓手,鉴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后,乡镇基层社处于名存实亡的现实状况,改革期内,财政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基层社改造或恢复重建启动工作。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合理流动机制,积极支持乡镇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到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创业,在保持身份、待遇不变的情况下,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新型经营服务。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骨干投入供销合作事业,激发内在发展活力。区属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在农村改革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抄送:区人大、政协办公室,武装部。中共甘州区委办公室 217年6月22日印发 共印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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