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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加快推进产业资本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解读

2020-08-12

6月2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苏州市加快推进产业资本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具体任务、政策保障等三个方面。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目标

《行动计划》的制定,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开放再出发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工作要求“打造产业资本中心,形成资本围绕产业深度融合的资本生态系统”,经过多轮专题会议、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逐步研究探索形成的。

发展目标方面:2020-2022年力争全市法人金融机构达到25家(含金融机构持牌专业法人子公司),引入金融类功能性总部机构以及创新业态不少于35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管理规模超5000亿元,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超200家。到2022年,初步打响苏州产业资本中心在资本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基本建成与现代产业体系高效融合、互动繁荣的资本服务生态体系,通过人才、资本、科技、产业的高效联动推动形成若干个世界级产业集群。

二、主要政策内容

《行动计划》的具体任务共有三个部分15条。第一部分通过汇集金融资本、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境外资本等各方资本,加速集聚资本活水;第二部分是通过搭建产业项目与资本的有效对接平台,促进产业与资本深度合作;第三部分是通过完善产业资本配套生态体系,促进资本循环支持实体。

(一)招引境内外金融资源,加速集聚各方资本活水。

1.积极招引集聚各类金融资本。2.有效增加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供给。3.推动自贸片区加快引入境外资本。4.支持驻苏金融机构整合集团资源。5.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功能。

(二)搭建产业项目对接平台,促进资本与产业深度合作。

6.打造科创企业多元化培育机制。7.优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服务。8.推动企业开展并购重组。9.积极争取优质基础设施项目申报REITs试点。10.探索基金份额转让方式。

(三)完善产业资本配套生态体系,促进资本循环支持实体。

11.构筑多层次的股权投资专业人才队伍。12.加快培育引进金融中介组织。13.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14.推动征信实验区建设。15.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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