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分享
搜索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2017-09-28

粤府函〔2017〕26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村

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送审《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珠村村域行政界线范围内广园路以南的片区,面积约150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包括文华大街及珠村潘氏宗祠周边(东至深涌、西至文华大街西侧第一排有保存价值的房屋边、南至环翠潘公祠和水浸社坛、北至珠村潘氏宗祠)、孖塘及北帝古庙周边(东、西至孖塘、南至北帝古庙、北至孖塘北侧第一排有价值保护的建筑)、大塘及元德陈公祠周边(东、西、南至大塘、北至大塘北侧第一排有价值保护的建筑)等三片区域,面积约3.3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以文华大街、南门大街、东桥大街三巷沿线为核心,包括北至深涌,南至大塘北侧第一排有价值保护的建筑,东至环翠潘公祠和水浸社坛、孖塘东边、南门大街东侧、东桥大街东侧、大塘东边,西至文华大街西侧第一排有保存价值的房屋边、孖塘西边、大塘西边、南门大街西侧、东桥大街西侧的区域,面积约6.2公顷。

二、要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要切实加强珠村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的保护,尤其注重保护古村传统风貌和整体山水格局、传统街巷、27处不可移动文物、2处历史建筑线索、30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和历史环境要素等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传承以“乞巧”为核心的传统风俗和地方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珠村的文化传承、旅游休闲、特色发展等功能,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管制措施落实到位。在《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建设行为。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和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良好氛围。

广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做好《规划》公布实施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要对《规划》实施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


相关园区政策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