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城主楼屋檐、外墙维修工程项目调整概算的批复
2017-09-29
市文广新局:
报来《关于调整文化城主楼屋檐、外墙维修工程项目概算的函》(江文函〔2017〕82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于2013年批复同意你局实施文化城主楼屋檐、外墙维修工程项目,项目因各种原因停工至今,鉴于与施工单位结束施工合同事宜尚未完结,为加快推进当前排险工作,同意调整项目概算。
二、项目总投资由115.8万元调整为55万元,其中:设计费由0元调整为2.27万元;建筑工程费由100.8万元调整为50.46万元;监理费由5万元调整为1.51万元;其他费用由10万元调整为0.76万元。
三、项目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四、建设年限:2017年。
五、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六、原总投资115.8万中剩余60.8万资金的使用方式问题另行处理。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