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报送2017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情况的函
省政府督查室:
今年,我局共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6件,其中,主办件3件、分办件2件、协办件11件。办理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12件,其中,主办件3件、分办件6件、会办件3件。现将办理工作“回头看”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四项机制,全面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是强化协调机制。我局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明确批示,要求制定任务分解表并发至各相关处室,细分主办处室与协办处室,把具体责任落实到人。3月20日,局领导组织召开协调会,重点研究16件代表建议和12件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指导工作开展。
二是落实办理机制。局内部实行“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统一把关、限期完成”的办理制度,登记、交办、催办、检查、反馈等办理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在全面抓好建议提案件办理的前提下,区分各项建议提案的办理性质,属我局主办的,建立与协办单位合办的协商机制,主导办理工作,把握好办理进度,有效沟通,形成共识;属我局协办和分办的,注重与协作单位的沟通与合作,统一方向,达成共识,并及时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于答复措施未尽合理的,我局办公室、承办处室和协办、分办单位反复沟通、研究、完善,确保答复意见的质量。
三是完善督办机制。我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对办理进度的督办,每10天进行一次督办,相关处室每周向分管领导汇报办理情况。针对我局主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按照省人大、政协文件要求,分别于交办之日起1个月和2个月内收集齐各协办单位意见,并及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月26日、8月14日,我局又分别制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落实与反馈统计报表》,及时跟踪统计代表、委员反馈情况,强化答复后的再落实,目前未出现“不满意”评价。
四是健全沟通机制。我局自接到办理任务后,承办处室通过电话联系、座谈交流等形式,主动与代表、委员逐一进行沟通。在了解他们的办理要求后,第一时间提出初步办理意见,报呈代表审阅,获其同意后,再正式行文反馈。比如,在办理《关于启动福建省品牌价值提升工程的建议》和《关于启动福建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建议》时,我局刘先义副局长带领有关同志与支毅隆委员开展2次对接,并专程前往泉州匹克集团拜访许景南代表,主动说明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取得理解,顺利推进办理工作。
二、注重“三个结合”,全面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实效
今年,在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中,涉及标准化服务的有12件,涉及质量管理与认证的有8件,涉及监管体制改革的有4件,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政协委员提案有3件为20171074号、20171258号、20171383,涉及产品监管的有1件人大代表建议为1448号。我局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做到“三个结合”,力保办理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一是注重将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开展相结合。如我局在办理《关于启动福建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建议》和《关于启动福建省品牌价值提升工程的建议》、《关于大力实施福建名牌战略的建议》等3个建议提案时,注重协同推动全省品牌工作开展,取得良好效果。今年来,指导企业开展第三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共推荐27家单位申报组织奖,5位个人申报个人奖,福耀集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州乌山小学等3个单位进入候选公示名单;加快“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2016年福建名牌产品评选工作,正式发布2016年度235项福建名牌产品名单;组织发布质量诚信“红黑榜”;共向省文明委或省发改委推送了8批次的守信点赞信息,2批次的失信名单;完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全省共入库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29625条;组织企业起草发布质量信用报告,我省2016年度上报企业质量信用报告219篇,位居全国第5名。
二是注重将办理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如我局在办理《关于加快农业品牌建设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时,积极配合省旅游局、农业厅和林业厅等部门持续推动旅游标准化建设,开展《基于生态省战略定位的福建旅游业标准体系优化研究》;完成《福建省旅游标准化发展工作指导意见》;构建《福建省“清新福建”旅游标准体系》,将乡村旅游作为整体旅游列入其中;先后立项、批准发布了《福建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镇服务与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促进乡村旅游长效发展,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
又如在办理《关于创新行政服务方式,提振民营企业信心的建议》时,积极创新优化审批流程,以制度化形式予以明确。实行“双免制度”,工许企业到期复查时生产关键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免于实地核查,产品半年内监督抽查合格的免于发证检验;推行“企业自我承诺制”,对检验检测机构办理标准变更等事项,改现场评审为企业自我承诺,改审批为备案;简化各类证明材料,取消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的前置条件和证明材料。
三是注重将办理工作与推动质监事业发展相结合。我局在办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督管理改革的建议》、《关于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的建议》、《关于完善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三合一”改革工作的若干建议》,为全面了解全省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进展和运行情况,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刘先义副局长带队,深入全省10个设区市质监局、17个县级市场监管局、34家消费品生产企业,就我省基层质监体制改革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深入了解情况、收集意见、反映问题。调研结束后,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多次通过不同途径向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反映“三合一”后市场监管部门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基层“鼓”与“呼”。
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局郑建闽局长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委员,积极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解决体制改革后基层质量工作弱化问题的建议》,就基层市场监管局统一职能定位、统一执法保障、统一组织协调、统一业务规范、统一信息支撑,以及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完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等问题,一一向上级提出了意见建议。
目前,市场监管体制后续改革问题已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已指示由中央编办牵头,联合多个部委,就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调研,并尽快提出解决方案。今年3月下旬,中央编办在全国分片区召开座谈会,进一步调查了解、研究讨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建议人大代表在草拟提案时提前与部门进行沟通联系。比如通过与各主办单位开展共同调研,不断增强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从近两年的建议提案分解工作情况看,普遍存在将所有包含“品牌工作”“质量工作”的代表建议分解到质监部门,实际上这两项工作不仅仅是质监部门的职能,各行各业都有推进品牌建设和抓质量工作的任务。各行业的品牌工作是由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质量工作除了我局具体负责的产品质量之外,还包含其他部门具体负责的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等。因此建议在分解任务时,按照各单位职能进行更合理细致的分配。三是当前各项工作分工越来越细致,有时会出现建议提案的主办单位与该项业务主管部门不一致的情况,建议直接增加主管部门为分办或协办、会办单位,防止办理过程中出现推诿现象。四是因工作职能交叉,有时会出现建议提案与往年所办理的件有较大相似,但分解的主办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建议此类分解任务时,在协办、会办或分办单位里添加往年的主办单位,确保衔接和办理更为顺畅。
附件:2017年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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