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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实施意见

2017-09-29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意见》(武政办发〔217〕212)精神,结合凉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民间投资创业潜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区政府办公室要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在深入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框架内,全面分析梳理证照种类,明确需要精简和合并的证照,加快涉企证照和登记备案整合;区工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涉企证照相关事项,全面落实全省多证合一整合事项范围,切实以减证推动简政,为全区217年1月1日前推开多证合一改革奠定基础。同时,最大限度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等证照事项集中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切实提高审批监管效能,缩短企业开办时间,降低创业营商的制度性成本。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代码成为企业的身份代码,实现市场主体一照(码)走天下。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区审改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国资局、区地税局、区质监局、区文广局、区旅游局、区安监局、区食药局、区统计局、区档案局、区法制办、区政研室、区供销社、区国税局、区气象局、区地震局、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凉州区管理部

(二)认真落实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区工商局要有序推进企业名称自主选择, 217年1月底前,全面开放区级企业名称库,制定名称禁限用规则和相同相近规则,优化完善企业名称查询系统和比对系统,对查询申请的名称进行自动筛查服务,切实提高企业名称查询、选择、审查的自动化程度;对于通过比对系统筛查从网上直接提交的申请,比对系统没有提示禁限用、相同、相近情形的,登记系统即时自动生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将相关信息通知申请人,有效解决起名难的问题。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核流程,申请人可以通过比对系统以即查即得的方式直接提交申请,探索建立快速处理机制,为申请名称和加强名称保护提供最大便利。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三)积极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区工商局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依托甘肃省工商局业务办理系统,积极探索和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一整套电子化登记和营业执照快递送达服务,实现登记零见面。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在省工商局开发建设甘肃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的基础上,做好与武威政务服务网凉州子站的对接,实现全区各类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各个业务环节一网办理,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一网通办、一窗核发。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环境的应用。217年1月底前全区全面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现网上受理、办理、反馈、查询,建立起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同时,以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为目标,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确保217年1月底前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能力,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四)积极推进政银便民通业务。区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工商、金融部门的职能优势,按照围绕大局、推动创业、便民便利、无偿服务的原则,推进工商、金融部门服务企业登记便利化工程。区工商局要对政银便民通项目提早谋划筹备,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安排部署到位、业务培训推进到位、沟通协调保障到位、舆论宣传开展到位,着力夯牢工作基础。要积极与银行保持高频的交流沟通机制,通过互联网建立凉州政银便民通业务交流群,实现信息实时共享,问题专人解答。同时指导银行试点营业网点配置政银便民通业务必需的硬件设施,确保217年底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全区各级登记窗口要严格落实窗口规范化建设标准,217年底完成区工商局登记窗口的规范化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五)进一步释放场地资源。要着力创造有利于促进创业的市场准入环境,认真落实《武威市市场主体经营场所(住所)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14〕161号),进一步打破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限制及壁垒。各乡镇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可结合本地实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切实放宽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充分释放场地资源,为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六)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区工商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平台做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学习掌握有关改革具体规定、材料规范,熟练操作登记软件,制定内部工作流程,编制告知单、办事指南等材料,在严格适用范围、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畅通企业退出渠道,全面实行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名存实亡的小微企业加速市场出清,提升全流程便利化服务水平,实现市场准入、退出的良性循环,切实解决注销企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的问题。同时,在全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完成之后,按照省工商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有关要求,积极建立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相配套的市场退出制度,大幅简化注销程序,减少提交材料,破解创业者退出难问题。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

(七)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按照综合监管、简约监管原则,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做到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区审改办要加强协调,推动跨部门间双随机联合检查,减少执法监督过程中对企业的干预,减轻企业负担,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营造公平法治、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食药局、区国税局

(八)抓好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要按照建、联、集、用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加强部门协调,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作为信用甘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切实做好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达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共筑诚信的目的。217年底前实现7%以上政府部门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网信办、区精神文明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局、区卫计局、区国资局、区总工会、区地税局、区质监局、区旅游局、区安监局、区食药局、区法院、区国税局

(九)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要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实行跨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定期公布失信企业名单,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治力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真正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严管目标。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区网信办、区精神文明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广局、区卫计局、区国资局、区总工会、区地税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旅游局、区安监局、区食药局、区法院、区国税局

(十)强化小微企业名录功能。区工商局要及时将政府层面涉及小微企业现行扶持政策录入小微企业名录进行公示,不断扩大小微企业名录的社会知晓度,提高名录系统的访问量。健全小微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小微企业名录数据资源,与金融、人社、教育、科技等部门合作,为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基础,将小微企业名录打造为扶持小微企业的主要数据平台和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小微企业名录,参与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评估工作,加强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示范宣传。拓展小微企业名录的分析和服务功能,形成小微企业相对统一完善的统计体系和相对准确的数据系统,及时了解小微企业生存状态,为推进大数据监测服务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区非公办、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金融办

(十一)推进社会共治。要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共享,引导市场主体强化主体责任,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鼓励支持市场主体维护商誉、诚信经营,为诚信市场主体发展腾出市场空间。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

(十二)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要加强商标品牌的培育、发展、运用和保护,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逐步构建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格局。将商标品牌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形成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商标品牌创造和激励保护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文广局、区旅游局、区国资局

(十三)着力打造商标品牌服务平台。区工商局要积极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拓展商标申请渠道,注重发挥商标代理机构作用,加快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进程。积极鼓励省内外优质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市场良性竞争,指导银企对接,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业务,盘活商标无形资产,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经济。支持企业较为集中区域的行业商(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牵头打造区域品牌、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促进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十四)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行政审批部门要继续做好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工作,规范审批要件,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理顺证照关系。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并及时更新调整。将涉及公共利益及复杂疑难的工商行政许可和拟对企业采取5万元以上查封、扣押或其他重大行政强制措施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法制办

(十五)常态化实施清单管理制度。在区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清单管理制度,探索开展最多跑一次银企对接等改革举措。全面推进 网上行权工作,实现工商部门行政审批系统与凉州政务服务网的全面对接,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理和全流程效能监管。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十六)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区工商局要完善工商行政执法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强化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探索建立市场监管履职容错纠错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增强行政司法合力。对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或者可能产生的违法倾向,通过指导纠正、法规宣传、政策诫勉、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的行政指导方式,督促、帮助其纠正或避免违法行为发生,提升监管效能。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法制办

(十七)建立完善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区工商局要建立政企打假维权机制,以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依托,加大对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版权、专利等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对老字号商标的注册保护,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建立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机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区科技局、区农牧局、区商务局、区质监局、区文广局、区旅游局

(十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区工商局要加强竞争执法和竞争政策的审查,大力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案件,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不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现象。加大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办力度,不断改善市场竞争环境。

牵头单位: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法制办

(十九)深度优化营商环境。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必要的执法检查必须制定计划,经过批准,公开公正,不准随意处罚;对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对违反优化营商环境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牵头单位:区监察局、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区质监局、区食药局

(二十)建立项目落地服务机制。要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属地领导分包责任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推进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规范审批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办理、并联审批等联合审批机制;对签约项目、落地项目、开工项目、资金到位等,按月通报、专项分析。

牵头单位:区项目办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政府,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工业园区,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食药局、区法制办、区国税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区工商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协调沟通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强化部门责任。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综合性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做到统筹推进,协同配合,与全省同

步实施改革。

(三)广泛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商事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激发全民创业活力。

(四)加强督查落实。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和督查,对改革推进不力、擅自设置审批门槛、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问题,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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