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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09-30 兰州新区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局、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江苏等4个省级电网217-219年输配电价的通知》规定,现将甘肃电网217-219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输配电价标准。甘肃电网217-219年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水平,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17)636号)已公布,分类别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具体标准件见附件。同时,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7月1日起同步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降价空间用于降低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二、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鉴于我省水火电上网电价价差较大,以及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之间交叉补贴严重的实际,电力市场交易仍暂按价差等额传导方式进行。

三、妥善处理交叉补贴。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请省电力公司于217年底前申报现有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数额,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有关要求。省电力公司要按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规定和相关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要严格执行电网经营和电价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企业经营、输配电价执行、投资规划进度等情况;要切实做好电网投资项目对输配电价影响的论证工作。

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217-219年甘肃电网输配电价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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