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河区建立取缔“地条钢”产能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BDA-001-00-0301000-2017-031
主题分类:业务类(03)_综合类(01)
发布机构:东河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7-9-12
名 称:关于印发《东河区建立取缔“地条钢”产能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包东政办发〔2017〕199号
公 开 时 限:定期公开
内 容 概 述: 东河区建立取缔“地条钢”产能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包东政办发〔2017〕199号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河区建立取缔“地条钢”产能
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驻区、区属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东河区建立取缔“地条钢”产能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东河区建立取缔“地条钢”产能长效机制
工 作 方 案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彻底取缔“地条钢”的安排部署,依据《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关于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内经信原工字〔2017〕69号)和《关于印发建立取缔“地条钢”产能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头市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10号)等文件精神,为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产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积极推动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将取缔“地条钢”产能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设立查处“地条钢”企业举报电话,采取部门联动等方式,开展地条钢企业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地条钢”企业依据“四个彻底拆除”标准,坚决予以拆除取缔,始终保持“地条钢”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禁新增地条钢产能。
二、领导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打击“地条钢”的力度,特成立东河区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白继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石 恺 区政府办副主任
魏孟德 区经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成 员:侯连生 铝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晓晖 区发改局局长
丁 雄 区财政局局长、地税局局长
孙成栋 区安监局局长
韩志高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宏祥 区环保分局局长
周 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常全伟 河东镇镇长
刘大军 沙尔沁镇镇长
杨亦武 南门外街道办事处主任
万 丽 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帅 回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璟枫 西脑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宏波 财神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恒彦 南圪洞街道办事处主任
云元熙 东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毛贵峰 铁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俊勇 河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国钰 天骄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栋 东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苏海文 杨圪楞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春杰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马 杰 区国税局局长
菅 平 区供电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魏孟德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并向上级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设立“地条钢”企业举报电话:0472-4388251。
三、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铝业园区、各镇、街道办事处的行政“一把手”对排查“地条钢”生产企业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辖区相关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按区域落实到人。要设立地条钢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发现“地条钢”企业进行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积极开展排查工作。铝业园区、各镇、街道办事处每月对本辖区内的钢铁企业进行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要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一经发现“地条钢”生产企业要立即进行处置,上报东河区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四个彻底拆除”标准进行拆除。在甄别上有困难的,经报请东河区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给予确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治“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是一项长期工作,责任艰巨、政策性强、媒体关注度高。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将取缔“地条钢”产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层层传导压力,将此项工作延伸到村、社区一级,始终保持“地条钢”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二)坚决取缔“地条钢”产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容留“地条钢”企业。对发现的“地条钢”企业要毫不留情,坚决取缔。对转型为电弧炉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产能装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建设备案。
(三)妥善做好职工安置。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思想工作,使其积极主动参与到取缔“地条钢”产能工作中,要防止出现种类矛盾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督查指导工作。东河区打击“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加大对铝业园区、各镇、办事处辖区的督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查阅资料等形式,督查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并加强指导相关工作。对取缔“地条钢”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