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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2017-09-30

关于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抚发改收费〔2017〕271号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有关收费部门:为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布我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请遵照执行。一、我市公布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包括国家、省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中在我市发生、仍在执行的收费,也包括《辽宁省定价目录》中授权市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国家、省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自动纳入本目录清单;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自动退出本目录清单;依据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收费文件的,按照修订后的文件执行。市发改委将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相关内容,并向社会公布。二、这次公布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为12项,详见附件。三、本通知所附目录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关于调整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同时废止。附件图: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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