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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

2017-09-30 兰州新区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和《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17年 第3号令)规定,从2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外,其余项目一律要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gstzxm.gs.cegn.cn或59.219.24.55,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为落实国家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17]126号)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在 线平台全面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网络接入工作。根据安排,我省在线平台统一依托甘肃省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建设运行。为便于各地各部门有效使用在线平台,217年8月31日,甘肃省电子政务外网与电子政务专网实现连通和互访,各地各部门可通过政务外网、政务专网访问在线平台。9月14日,开展了甘肃政务服务网市州、县区子站在线平台项目申报入口链接加载,以及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与本地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联系协调,加强协作配合,于1月15日前全面实现网络访问畅通。省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对逾期未完成的进行重点督查、问责和通报。

二、完成自有系统与在线平台对接工作。为了避免重复办理、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各部门可参照《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对接方案V2.》(发布于在线平台“下载专区”栏目),结合自有业务系统的实际并与国家部委或上级部门衔接,根据实际需要,于1月底前完成自有业务系统与在线平台对接相关工作。

三、强化应用培训和账户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在线平台应用的全员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业务人员熟练使用分配账号登录在线平台及时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如需分配新的用户账号,请于1月15日前函告省发展改革委。各地各部门要统一申请、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平台登录账号,及时修改账号初始密码,确保账号及网络安全。在线平台操作手册及培训课件请登录在线平台“下载专区”下载。

四、加强在线平台应用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牢固树立不通过在线平台办理项目前期审批事项就是违法行为的观念,高度重视在线平台应用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完成项目申报后,各级审批部门必须按照分配的账号登录在线平台,依照相关程序和限时办结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联系人:马治国 联系电话:931-469192

陈 东 联系电话:931-469154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17年9月3日

附件:

在线平台应用单位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安全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安监局、省宗教局、省人防办、省文物局、省消防总队、省气象局、省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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