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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7-10-01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加快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推动三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届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方针,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为重点,以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基础,着力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三明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末,实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3件、商标有效注册量1.7万件、地理标志商标35件、地理标志产品24个、年作品自愿登记量0.1万件,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强县,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范围由试点示范向全面覆盖转变,实现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整体提升。

二、重点任务

实施更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

1.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和管理服务创新,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确保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

2.开展重大科技或产业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科技、经济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开展重大科技或产业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

3.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完善发展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经营业绩、创新和知识产权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将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等知识产权指标作为国有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完善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职称评聘和绩效评价制度,将专利创造和运用成效作为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职称评审和工作绩效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责任单位:市效能办、统计局、国资委、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4.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强县。通过推进专利导航、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专利权质押贷款及贴息、专利保险等工作,为企业、产业、区域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优势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优势企业,一批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较高的强县。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实行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5.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司法主导作用,健全司法与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效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和罚金刑适用力度,剥夺侵权人再犯罪能力和条件,预防重复侵权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6.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建立和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大保护平台和联动机制,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充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条件建设。实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提高执法水平、效率和公信力。建立软件正版长效机制,推进软件正版化,全面实现政府机关、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等的版权监管。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相关信息的工作机制,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提供预警信息。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经信委、质监局、文广新局

7.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落实《福建省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加大对我市重大展会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落实相关责任。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促进植物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打击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和违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行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广新局、农业局、林业局

激励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

8.提高专利质量。强化有利于专利质量提升的政策导向,加大对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奖励力度,提高发明专利比重,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发挥企业创新主导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研发投入,实施企业专利提质增效工程。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推动企业开展专利导航试点工作,争取省专利导航试点企业工作经费,每家企业补助额度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信息分析,为企业专利布局、专利预警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9.培育高知名度商标。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高知名度商标。引导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村经济合作社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推进“商标富农”战略,发展“商标+公司+基地”经营模式,提升农产品商标知名度。挖掘、梳理我市特色资源产品的历史脉络和文化底蕴,及时整合资源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并在财政政策上给予新被核准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扶持。鼓励市场占有率和信誉度较高的企业规范发展,引导知名度较高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运用商标申请和评审程序、商标行政保护途径、商标司法保护途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10.打造版权精品。提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和传统工艺美术等版权产业创作水平,打造版权精品。鼓励和支持版权企业创作具有较高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原创作品,鼓励版权企业依托客家文化、朱子理学、土堡文化、抗战文化等创作具有三明特色的版权精品,对符合优秀出版物、广播电视品牌栏目、广播影视剧本、品牌刊社、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等扶持政策的版权精品给予资助。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促进高效益的知识产权运用

11.推进专利产业化运用。引导企业加快专利技术产业化运用,以专利技术实施带动企业转型升级。企业购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专利技术交易额达20万以上,属非关联交易并在本市实施转化的,可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其中技术交易额20-200万元,按技术交易额的10%申请补助,超过200万元按30%申请补助,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专利权人以专利许可方式对外扩散专利技术。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无偿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知识产权局

12.落实职务发明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发明报告、权属划分、奖励报酬、纠纷解决等职务管理制度。落实《福建省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规定》、《三明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鼓励国有企业赋予下属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分配权,激励职务发明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使用。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三明企业通过转让、许可等形式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专利二次开发,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

13.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引导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以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创新计划,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形成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专利密集型企业,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品牌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支持企业通过商标许可、品牌连锁等方式,加大品牌经营力度,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培育形成一批经济贡献度大的商标密集型产业。鼓励版权企业注重版权创新,强化创造与运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版权运营,提升版权产品综合价值,形成若干个生产规模较大、区域特色明显、产业竞争力强的版权产业集群,促进版权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发改委、科技局

14.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推广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云平台,引导企业运用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工作。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企业专利信息库,挖掘专利文献的创新价值和商业价值,提高专利分析水平,实行有偿共享。加强企业利用专利文献等知识产权信息的培训,提升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意识,使知识产权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研发和运营,促进知识产权布局优化。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

15.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设地方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加大特色产业专利收储工作,激活存量专利,促进专利成果应用。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技术转移转化机构,促进专利等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教育局

发展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

16.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工作,鼓励优质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推动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服务园区企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园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

17.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中小微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并偿还本息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申请省级贴息资金,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探索开展小微企业专利质押助保贷业务,进一步扩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财政局、人行三明中心支行、人保财险三明分公司

鼓励国际化的知识产权合作

18.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鼓励企业“走出去”,引导企业运用“海丝”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企业对目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政策等信息了解、应用。加强企业pCT专利申请、涉外知识产权许可合同谈判等技能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意识和技能。推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质监局

19.提高海外知识产权援助水平。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涉外知识产权援助力度,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必要援助。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重大问题,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要整合相关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资金投入,完善激励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对优秀专利、驰名商标、版权精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高价值知识产权给予奖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创新投入与知识产权产出的良性循环。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委、工商局、文广新局、知识产权局

加强人才储备。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等院校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加大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力度,将引进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纳入三明市人才引进计划。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知识产权局

加强宣传引导。市直各部门、各县政府要大力倡导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理念,开展知识产权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增强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意识,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宣传,努力营造知识产权工作的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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