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井陉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井政[2017]13号
井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井陉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井陉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井陉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日
井陉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土地管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节约集约用地,保证我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以及上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结合我县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2017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按以下六条基本原则:
1.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统筹用地,促进城镇、农村协调发展;
4.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5.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6.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3.6763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433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1849公顷,住宅用地10.058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998公顷(其中科教用地1.3331公顷,医卫慈善用地0.6667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主城区供应量约占供应总量的13%,工业园区及各乡镇供应量约占供应总量的87%。
三、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1、优化主城区土地供应,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步伐,盘活城市存量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重点保障住宅、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改善县域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承载和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定,有效稳控房价。同时,主城区内严格限制工业土地供应。
2、加快园区建设,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推进园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园区的集聚效应,引导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入驻园区,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执行国家对限制类和禁止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规定,提高产业用地项目入园门槛。鼓励园区现有企业向空中和地下发展,提倡工业用地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支持基础设施用地、民生项目用地,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有效提升城市承载能力。
2、调整和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土地供应,控制单宗住宅项目用地出让规模,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他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大旧城拆迁改造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增加住宅用地有效供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低效利用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
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土地供应计划的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应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计划执行
为确保2017年土地供应计划顺利开展,本供地计划内所列项目应按时序、有步骤的科学合理供应。严格计划管理,不得随意变更。
(三)强化规范供地和供后监管
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禁止住宅用地超规模出让和容积率小于1的供地行为;按照工业项目产业类别和投资强度确定项目用地规模。以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为契机,把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纳入土地巡查工作范围,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形成常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
(四)做好宣传引导
2017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已落实到具体地块,并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井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加大对供应计划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力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附件:1.井陉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井陉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3.井陉县2017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
井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印发
附件:2017供地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