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加快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九条措施》出台
2017-10-09
为加快推动龙岩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日前,龙岩市制订出台《龙岩市加快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展九条措施》,围绕龙岩主导产业,以此培育一批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等科技研发平台。
据了解,该《九条措施》新增了“创新创业孵化”内容,扩大了科技创新平台涵盖范围,对重大研发机构引进建设,将采取“一事一议”,给予特别支持。鼓励和支持境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或个人自建或共建一批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明确了对新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一次性每平方米补助30元、上限30万元。同时,明确对获得我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及1万元的项目启动经费;对获得市二等奖及以上、省三等奖及以上、国家优胜奖及以上的企业和团队项目,在申报下一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时,符合项目立项条件的,优先予以立项。
目前,全市现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家、国家级科技孵化器1家、省级科技孵化器4家、省级众创空间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