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2017-10-10
各乡人民政府,金汇产业集聚区、花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鄢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深入推进“只进一个门、只找一个人、只跑一次腿”专项改革,经对全县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审核,决定保留县级公共服务事项469项,现将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根据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在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各部门要抓紧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进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切实强化部门授权,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窗口办结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和压缩办理时限,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2017年9月21日
鄢陵县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