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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2017-10-10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现将《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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