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义乌市宅基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2017-10-1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科学评估、适时更新、动态调整的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相关要求和《浙江省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有关技术规范,我市对宅基地基准地价进行了评估,评估成果已经专家组验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予以公布实施。附件: 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一览表义乌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0日 宅基地 义乌市 地价 基准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