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2017-10-10
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漳平市投资项目“多评合一”
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关于《通知》起草背景
为深化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动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和效率,优化投资环境。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服务项目落地攻坚战役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的若干意见》精神,下发了《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意见的通知》,为使我市的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水平和效率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投资环境得到进一步的优化,7月19日张常务作出批示,要求发改局、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市文件要求,结合我高实际,制定我市具体实施细则。中心根据市文件精神,起草了《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投资项目“多评合一”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关于《通知》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通知》共四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工作步骤、保障措施。文件内容主要突出工作步骤方面:
步骤一:咨询辅导阶段。通过综合受理,统一告知的方式,一次性告知项目建设单位须评估事项清单和工作要求。
步骤二:同步评估阶段:分两个阶段开展并联评估。一是在项目咨询辅导阶段后,进一步明确项目选址方案时。二是在明确出让范围红线后。
步骤三:同步评审阶段。各项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有关部门统一评审。
步骤四:统一审批阶段。项目审批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并按照《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统一审查、审批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