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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2016年度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的通知

2017-10-11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总结工作成效,根据《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计划对2016年度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请各相关单位抓紧对已到期项目进行总结,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按有关要求完成项目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将一份完整的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软件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A403)进行形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6年度(含第一批和第二批)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二、验收要求

1、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各区县软件产业主管部门是项目验收工作的负责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tjeic.gov.cn下载验收材料,并认真组织填写;

3、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必须进行专项审计,评估项目实效。审计内容需涵盖项目总投资的支出情况、市级专项资金使用情项目收益情况以及是否与项目任务书相符。

三、其它事项

对于逾期未报验收材料的项目,请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向区县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和市工信委同时报送情况说明。

联系人:杨俊杰 联系电话:83608051;

史开元 83608050

附件:1.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须知

2.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报告书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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