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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标准》出台

2017-10-11

近日,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出台《巴中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将为规范全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行业生产经营等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食品小作坊具体认定标准:(1)从业人员7人及以下;(2)生产加工及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3)备案主体为个体工商户;(4)生产加工除《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禁止目录外的食品。

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具体认定标准:(1)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2)备案主体为个体工商户;(3)经营除《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经营的食品目录外的食品。

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具体认定标准:(1)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2)备案主体为个体工商户;(3)经营除《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经营的食品目录外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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