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阳县推进普惠金融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宜阳县推进普惠金融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9月19日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借鉴河南省卢氏县金融扶贫试验区建设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主导、农业调优、旅游带动、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发展战略,立足宜阳实际,突出普惠金融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服务对象,按照市场导向、政策统筹、精准发力、防范风险的试点原则,以支持创新、促进协调、推进共享为指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供给侧精准发力,在我县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以普惠金融助力我县脱贫攻坚,助推“富美宜阳”建设。
建设原则
政府引导,形成合力。普惠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支持、试点示范、宣传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普惠金融推进机制,多方联动、协同配合,探索多元共赢和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模式。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围绕中央和省、市有关普惠金融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小微企业、“三农”、贫困人口、特殊人群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需求为重点,精准做好金融服务和支撑。对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类开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经验,稳妥有序推进。
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立足我县脱贫攻坚难度大、生态建设任务艰巨等工作实际,坚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基层金融机构的优势,搭建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和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防范风险,持续发展。坚持普惠金融与风险防控相结合,正确处理商业可持续和履行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健全和完善普惠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建设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完善规范共享的信用体系,普及实用易懂的金融知识,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促进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建设目标
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和服务下沉,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建设安全便利的移动金融服务平台,优化城乡一体的支付结算服务。鼓励股权众筹等有利于创业创新的产品创新,发挥保险服务创新在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促进基础金融服务的全面覆盖。
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有效盘活农村各类产权要素,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力度。大幅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农村低收入农户、农村贫困人口,残疾劳动者等初始创业者的金融支持力度,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
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效提升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切实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提高投诉办结率和金融消费满意度。提高县域“三农”、小微企业、贫困人群等薄弱领域金融服务水平,激发金融基础薄弱地区的金融服务活力,努力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建设示范性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
1.引导金融机构下沉网点延伸服务。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商业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作用,降低县域扶贫开发等项目融资成本。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通过在宜阳县设立分支机构、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等形式,逐步延伸和拓展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向乡镇“下沉”,优化现有网点布局,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支持宜阳县农村商业银行、兴福村镇银行增设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增强服务“三农”能力,更好发挥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
2.设立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根据河南省金融扶贫工作推进会议卢氏现场会精神及《宜阳县金融扶贫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宜阳县农村发展规划,依托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在乡镇、行政村合理规划设立金融综合服务站,实现“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镇”,缓解“存取款与结算难”问题。探索建立“金融+电商+物流+民生+政务”五位一体的综合化农村金融服务超市,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摆放自助柜员机、多媒体自助终端等自助设备,汇集现金存取、查询转账、投资理财等功能,提高综合金融服务。加大销售点终端、转账电话等终端机具在偏远农村布设力度,巩固惠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推动惠农取款服务点升级转化为惠农金融综合服务站,推动有条件的服务点叠加贷款意向收集等便民金融服务。
3.普及移动支付工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断丰富应用场景,推广安全可靠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移动支付产品,普及汇集转账、缴费充值、线上付款等移动支付服务,提升城乡支付服务一体化水平。
4.推广“普惠金融一网通”金融服务平台。积极与银行、证券、保险、担保、小额贷款、典当等机构对接,整合线上结算、资金管理、线上融资、线上保险等金融服务功能,积极拓展本地线上收单机构,加载征信管理、国库直接支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更多应用场景,为“三农”、中小微企业及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金融服务,真正实现惠农服务一网通达。
完善平台化的普惠金融信用体系
1.健全农村信用组织体系。依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政银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健全县、乡、村三级共同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信用信息跨部门采集共享工作机制,以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以信息采集和信用评价为内容、以信息应用与社会服务为目的、以健全信用正向激励和失信惩戒为措施,实施宽领域的农村信用体系专项工程,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建成示范性的农村信用体系。
2.加快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以农户为重点,以普惠金融示范村为试点,通过互联网依法采集整理政府部门、公共事业、中介服务及社会管理等的涉农信用信息,利用大数据完善对农户的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信息共享+信用评价+政策扶持+金融创新”模式,持续推动信用信息在银行、政府、社会多元化应用。鼓励涉农金融机构自主探索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和应用,实现农户信用信息的有效整合与共享。健全信用评定组织与工作机制,加大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评定与创建工作力度,完善“信贷+信用+农户”的金融惠农模式。
鼓励多元化的普惠金融产品创新
1.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模式。用好扶贫再贷款政策,建立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和使用扶贫再贷款与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挂钩机制。在财力可能的前提下,创新推出“扶贫再贷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财政贴息+农业保险”金融扶贫模式,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龙头企业,降低县域融资成本。
2.深化涉农金融服务创新。发挥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普惠功能,引导金融机构深入开展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探索网上申请、网上授信、网上发放的小额免担保信贷产品,改进基础金融服务体验,优化对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推行信贷联络员分片包村户、小额信贷一站式办理,扩大贷款覆盖面。支持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政策支持,推广“信贷+信用+绿色”模式的“脱贫助力贷”、“惠民诚信贷”等信贷产品。
3.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金融服务。建立绿色信贷导向激励约束评估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金融产品设计,创新推广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产业链等绿色金融产品融资,探索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推动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加快推进绿色保险发展,不断扩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参保范围。
4.培育发展股权融资。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到“新三板”上市融资。支持宜阳县涉农中小微企业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引导和推动证券公司、中介机构为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提供服务,鼓励宜阳县企业利用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进行融资。
5.发挥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普惠功能。完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运行机制,扩大业务覆盖面。完善巨灾保险体制机制,加快发展各类责任保险,更好地发挥保险服务的社会“稳定器”功能。建立多层次农险产品体系,改革创新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实现对主要种植业、养殖业的农业保险广覆盖,发展多样化的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服务,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
形成系统化的普惠金融政策体系
1.加强财税政策扶持。立足公共财政职能,遵循保基本、有重点、可持续的原则,对普惠金融服务提供财政支持,用于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移动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支持惠农金融服务点的可持续运营。健全县域涉农信贷增量激励机制,调动扶贫积极性。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落实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2.强化货币政策支持。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人民银行合理安排宜阳县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充分运用扶贫再贷款利率低、期限长的政策优势,督促引导借用扶贫再贷款的金融机构发挥扶贫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大对县域“三农”、扶贫、小微企业等领域的信贷投放,体现普惠金融导向。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盘活的信贷资金配置到“三农”和小微等领域。
3.完善精准扶贫配套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引导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需求。鼓励灵活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协会担保、联保互保等增信措施,缓解建档立卡贫困户融资担保难问题。
建立长效化的普惠金融保障机制
1.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效整合县域财政涉农及扶贫资金,设立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还贷周转“三位一体”的支农贷款风险补偿和增信基金,重点服务于县域金融机构对扶贫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政府支持的、重点服务于“三农”、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促进县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三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推进。
2.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导向的财税扶持政策。加强与各类担保公司、保险、互助基金等协同合作,创新银政保合作模式,降低涉农贷款风险,提高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可获得性。
3.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整合政府部门资源,积极推进农村产权要素的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交易流转和风险处置机制建设,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功能,稳步推进林权、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三权”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激活农村产权要素融资功能,努力破解农民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打造生态化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1.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在普惠金融服务站、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惠农金融服务点等加载农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功能。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间的协调联动,依法打击金融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
2.提高金融知识普及率。创新金融知识教育手段、形式和渠道,提高消费者金融消费技能、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依托“普惠金融一网通”微信公众号等消费者广泛使用的新媒体,实现金融知识、金融政策和惠民措施在移动终端的及时推送,方便社会公众随时随关注和查询。以各类创新性金融产品的应用为重点,提高消费者对金融新业态、新技能的认知和使用能力。
三、主要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成立宜阳县推进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与细则,细化年度推进目标,形成定期研讨机制,统筹安排,协调联动,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确保出台的政策稳妥落地、正确实施、富有成效。同时,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争取在组织资源、调研论证、制定规划等方面积极予以指导和支持。
开展试点示范,促进县乡联动
各乡人民政府要将发展普惠金融作为建设“富美宜阳”的重要契机,结合自身金融发展和需求实际,选择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带动效应的村、超市等,作为普惠金融试点工作推进的示范点,健全工作机制,提供配套资金支持。领导小组应加强对乡政府的组织协调,通过综合评价、专项考核以及资金激励等方式,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主动适应配合金融改革,积极营造正向的社会氛围。各乡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梳理、总结示范点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形成社会关注、及时推广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