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元政办字〔2017〕184号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元宝山区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勇 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常务副主任:尚文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黄 勇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任国平 区委常委、武装部部长
许建慧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党组成员
林玉华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王 冰 区政府副区长
刘明珠 区政府副区长
程瑞宝 区政府副区长
褚海波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委 员:马俊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吕 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王英芳 区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徐向东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任鹏宇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李文军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永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洪武 区财政局局长
鲁占文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喜才 区安监局局长
李国志 区环保局局长
任建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于洪泉 区统计局局长
褚占春 区审计局局长
张宏伟 区人社局局长
米 伟 区民政局局长
于景春 区住建局局长
孙晓程 区国土分局局长
魏得强 区规划分局局长
杨景君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邹德才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于佐浩 区农牧业局局长
丛培军 区林业局局长
傅延辉 区水利局局长
丁晓宇 区经信局局长
李 铭 区商务局局长
程桂华 区粮食局局长
韩金生 区供销联社主任
姚景贵 区科教局局长
刘 泽 区科教局副局长
丛培军 区文广体局局长
王学民 区卫计局局长
于 力 区司法局局长
刘海花 区民宗局局长
张秀莲 区档案局局长
杜 强 区信访局局长
吕悦华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镭 区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隋玉峰 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学信 区国税局局长
李 刚 区地税局局长
张晓海 人民银行元宝山区支行行长
崔艳学 中国电信元宝山分公司经理
孟庆春 平庄移动通信分公司总经理
侯海洲 中国联通公司平庄营销中心经理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总值班室),办公室主任由褚海波兼任,副主任由王英芳担任。应急值守电话为3512681。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承担区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二)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应急委(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三)组织开展应急体系建设,协助区应急委(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区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日常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规定,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建议。
(六)根据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经区应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批准,组织区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就应急管理全面工作或某项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
二、其他事宜
(一)委员会是元宝山区全面领导应急管理工作和处置、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机构,元宝山区各应急管理机构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均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各镇乡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请各镇乡街、开发区管委会将分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报区政府应急办,电子邮箱:ybsyjgl@163.com,传真:3515640。
(三)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委员会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2017年9月28日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