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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建设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17-10-12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

报来《关于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建设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江医职院〔2017〕6号)及附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市卫生职业教育发展,提升我市中医药人才培养能力,同意你单位建设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建设工程(二期)(项目代码:2017-440703-82-01-812833)。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22640.71万元,其中:勘察费53.4万元,设计费314.05万元,建筑工程费10878.45万元,安装工程费2471.22万元,监理费199.55万元,其他费用8724.04万元(含基本预备费2300万元)。

三、项目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44406平方米;建设内容:拆除原13幢平房教室和12幢学生宿舍西楼,新建9#、10#、11#、12#4栋宿舍楼和5#、6#两栋教学楼及配套设施。

四、项目建设年限:2017-2020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由你院自筹解决。

六、项目在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水耗。

七、必须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投标核准意见核准的内容执行。

九、项目完成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实行施工招标。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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