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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7年商务促进资金项目(商贸企业成长工程专项)的通知

2017-10-13

各城区商务局: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襄阳市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及《关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要求,市商务局拟对2017年商务促进资金项目实施公开竞争性分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额度及使用范围

2017年襄阳市商务促进资金共计200万元,主要用于奖补2016年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新增限上企业、开展商贸统计工作的镇及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的企业。

二、资金分配方式及奖补标准

奖励新增限上企业:2016年新增并按时上报统计数据的限上企业,每家企业奖励5000元。

奖励开展商贸统计工作的镇:结合每个镇新增限上企业数量,按每发展一家限上企业奖励5000元标准对各镇进行奖励。

补贴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的企业:结合近3年企业销售额、纳税额、就业人员及年销售额增长幅度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综合评定,划分三个档次,分别按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标准,对企业进行补贴。重点支持方向为:商贸企业连锁网点的发展、改造、提升建设,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商贸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和污染控制项目;传统商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应用现代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开设网上商城,通过微信、手机APP、团购网站等O2O模式,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商贸领域现代物流项目的新建、改造、提升。

三、资金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申报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

对于新增限上企业及各镇奖励,由各城区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市商务局会同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审核。

对于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的企业奖励实行竞争性分配,由各城区商务部门推荐,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

申报材料

新增限上企业申报材料:新增限上企业提出申请,提交《2016年市区新增限上企业奖励申报表》;新增限上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地商务部门汇总后申请报告。

镇申报材料:各镇提出申请,提交《2016年市区镇新增限上企业工作奖励申报表》;新增限上企业名单及相关资料;属地商务部门汇总后申请报告。

实施商贸企业成长工程的企业申报资料:《2017年襄阳市商贸企业成长工程企业申报基本情况表》;申报企业项目总结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主要内容、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进度与计划安排等内容;企业营业执照等企业资质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申报企业项目建设照片及其他所获得的荣誉,纳入市重点建设的商贸流通项目和市政府批准推动建设的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近三年企业销售额和税收增长的证明资料;属地商务部门汇总后申请报告。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要求

樊城区、襄城区、高新区商务部门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商贸科,逾期不再受理。

各城区商务部门要严格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核实,不得弄虚作假。

上年度已获补贴的限上企业原则上不再列入补贴范围。

参与竞争性分配的企业申报材料需采用A4纸打印,按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并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文本一式三份。封面须标明申报企业、项目名称、申报时间等。

附件1:2016年市区新增限上企业奖励申报表

附件2:2016年市区镇新增限上企业工作奖励申报表

附件3:2017年襄阳市商贸企业成长工程企业申报基本情况表

附件4:2017年襄阳市商务促进资金项目评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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