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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取得初步成效

2017-10-13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和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为有效化解水泥过剩产能,降低水泥生产污染物排放,减少水泥生产对大气环境污染,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研究决定我省率先在长江流域推行水泥行业错峰生产。2016年12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水泥行业推行错峰生产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2020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水泥生产企业实行错峰生产,每年停窑时间不少于90天。

文件下发后,华新、葛洲坝等省内骨干水泥企业示范带头,其他企业积极参与,省水泥工业协会组织全省水泥企业制定了2017年错峰生产计划。全省按地域分为东部、西部和恩施3个片区,通过各区域执行小组及时沟通、现场协调、透明操作、消除误解。采取相互监督、不定期交叉检查等方式,保障错峰停窑计划的落实。

今年一季度,纳入全省错峰生产范围的19家水泥窑线企业55条生产线,共计停窑2085天;共减少燃煤消耗101.9万吨,分别减少粉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约25万吨、600万吨、0.28万吨、1.1万吨 ,节能减排与减少雾霾效果明显;共减少熟料产量726万吨,有效控制熟料总量,化解过剩产能。通过错峰生产减少生产时间和排放,水泥企业对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环境优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各级经信、环保部门将加强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发挥省水泥协会统筹协调作用,帮扶企业优化错峰生产计划,应对停窑期生产销售困境,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得到有效执行,为全省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发挥应有作用。发布时间:2017-06-21来源:湖北省经信委重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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