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分享
搜索

关于遴选蕲春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构的公示

2017-10-13

根据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实施要求,蕲春县拟遴选蕲春县农广校、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等三家公益性单位为蕲春县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育机构。

现予公示。

公示单位:蕲春县农业局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1日-28日

联系电话:0713-7222316

相关园区政策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